Products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26 24
养了9年的宠物犬因患病。构机管监方三第立成快尽住进一家宠物医院,治疗三天后死亡,狗主人怀疑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治疗存在问题,但医院负责人称,他们在治疗过程中并不存在任何过失,还将起诉狗主人。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宠物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宠物医院是否存过失却没有专业机构鉴定,导致纠纷难解。业内人士呼吁尽快成立第三方监管机构。
事件词一执:狗狗住院三天死亡,主人医院各执一词
青岛市民王先生养了一条博美宠物犬,3月1日,他发现9岁的狗狗不爱进食、还经常呕吐,就带它去了位于嘉定路的青岛市四方区至尚宠物医院,接诊的是一位姓刘的医生,医生建议让狗狗住院打吊瓶治疗,大约需要治疗5-7天。王先生说,他先后多次交了2300多元治疗和医药费,结果从一开始治疗狗狗的情况就越来越糟,3月4日上午8点30分,他接到医院的电话说,狗狗突然死了,让他赶紧去医院处理后事。
“医生说这期间不能让狗狗喝水和进食,三天不喝水健康的狗也受不了吧。”王先生对狗狗的死亡原因提出质疑。
3月15日,至尚和协宠物医院主治医生刘医生告诉记者,这只狗狗进院时病情就比较严重,不仅患有胰腺炎、糖尿病,还有心脏病、膀胱结石、肾结石等多种疾病。“这个狗也是个老狗了,已经10岁,因为过年期间吃了很多肉,出现了呕吐不进食的情况。”刘医生说,他就是这家宠物医院的院长,整个治疗过程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可能是狗狗的主人因狗突然去世心理接受不了,所以出现了这样的状况。
刘医生说,狗狗去世当天狗主人也没什么异常,在3月8日却突然来到店里说将他狗给饿死了,还到处贴传单。“3月9日他还来到店里打了我,我也报警了,后来我去医院拍片发现胸外伤。”刘医生说,现在狗主人还到处贴传单污蔑他们,他将情况向医院领导进行了汇报,目前他也正准备起诉狗主人。
调查:宠物医疗纠纷越来越多,无专业机构鉴定难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宠物经济的发展,宠物医疗也逐渐兴起,宠物医院生意火爆。与之相应的是宠物医疗纠纷也出现上升趋势。但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多是无果而终。
2020年,青岛一位市民将宠物猫送进崂山区一家宠物医院洗澡,结果宠物猫却突然死亡,市民试图维权无果,宠物医疗纠纷存在监管空白。
“针对类似的医疗纠纷,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一般就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宠物主人可以通过保留的证据进行法律手段的维权。”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防疫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虽然宠物医院纳入了农业部门防疫处的监管,宠物医院确实属于他们的监管范围,但是像这样的医疗纠纷他们却没有相关的监管职能,防疫处的编制就是定的,目前还没有处理医疗纠纷的这块职能。
“作为兽医的主管机关一般只对动物医疗纠纷进行调处。”青岛李沧永平法律服务所何东风介绍,一旦发生类似宠物死亡的医疗纠纷,宠物主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通过其他办法去收集举证,证明宠物是非正常死亡,在宠物医院单方面不配合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求助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宠物主人需要准备自己财产损失的证明。例如:购买宠物时的发票、治疗宠物的医疗费用发票、治疗宠物产生的其它合理支出的票据等等。如果最终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首先会根据各类票据来确认宠物主人的财产损失
建议:宠物医疗发展快速监管跟不上,尽快成立第三方鉴定机构
“其实动物也有生老病死,医疗过程中的一些死亡现象非常正常,但是因为宠物主人往往和宠物生活时间久了就会产生特殊的情愫,往往不能接受死亡的事实,进而有些宠物主人也会提出一些过分的行为。”一家宠物医院的负责人表示,其实像王先生那只博美犬的病情就比较特殊,不仅患有胰腺炎还有糖尿病等一些其他疾病,治疗难度就比较大,按照正常治疗确实需要禁食禁水的,但是因为没有具体的行业治疗标准,就不能更好地说服宠物主人。
近年来,随着宠物消费市场繁荣,宠物医疗行业也在不断壮大,与之匹配的服务管理和相关法律尚处空白。 因为国内宠物医生缺口大,且资质层次不齐,导致宠物医疗事故也频发,加之宠物医疗市场监管薄弱、服务管理缺乏标准、医疗责任举证认定难,宠物市场的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一旦发生宠物医疗纠纷就会举证难,维权难,因为这块属于监管空白,根本无法可依。”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宠物医疗还不像人的医疗制度那么完善,出了相关的纠纷没有第三方监管机构,只能推向社会,因此将来可能会给社会增加很多矛盾,他们也很想呼吁主管部门能尽快出台一些相关的指导意见,成立第三方的监管机构。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案例:
北京一位猫友8月大的猫咪(母)在正规宠物医院接受绝育手术。在手术中,由于医生的不慎操作导致猫咪的泌尿系统发炎感染。为此,猫咪不得不在医院继续住院治疗,随后又转院治疗。主人为此先后支付了1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关于这个事情,医院已经承认是一起医疗事故,但是对于相关的治疗费用一分也不承担,对主人的要求置之不理。遇到这样的问题,主人应该向哪里申诉?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治疗费用到底是不是应该由医院承担?
律师解答:
我们在之前的栏目中不断强调的,在我国,当前并不承认宠物的独立法律地位,而是认为其是宠物主人的财产。 围绕宠物产生的纠纷,往往按照“财产损害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诉讼案由来进行处理。
在涉及宠物医疗导致的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划分、赔偿责任的界定往往存在很大争议。在司法实务中,如果宠物主人认为宠物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往往必须自己去搜集证据。而宠物医疗又是一个相当专业的领域,一般的宠物主人通常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判断能力,所以在宠物医疗纠纷之中,宠物主人一方经常处于被动局面。
案例中的宠物主人是非常幸运的,宠物医院直接承认了医疗事故,等于免除了宠物主人的举证责任。所以本案唯一的问题就是经济责任的划分问题了。在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发生医疗事故、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并不必然导致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考虑到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除非能够证明宠物医院存在重大过错或者故意,一般法院判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比例不会太高。
具体到本案而言,宠物主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固定证据。宠物医院既然承认是医疗事故,就需要把它承认的事实先记录下来,最好是能够签署备忘录或以其他形式记录在纸上,并由其签字。
宠物主人需要准备自己财产损失的证明。例如:购买宠物时的发票、治疗宠物的医疗费用发票、治疗宠物产生的其它合理支出的票据等等。如果最终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首先会根据各类票据来确认宠物主人的财产损失。
再根据宠物医院承认自己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来确认责任划分比例。但是在诉至法院之前,我们一般会建议各方当事人尽量调解解决。现在各个街道都有调解委员会,畜牧局作为兽医的主管机关一般也愿意对动物医疗纠纷进行调处, 诉讼并非是宠物医疗的唯一解决途径。
目前国内的宠物数量逐年增多,对于宠物的服务能力,医疗供给能力在二三线城市还属于初期状态,本案例属于一个常规的手术,基本不应该出现医疗事故。对宠物医院的选择也需要引起宠物主人的重视。如医院的经营年限,医师的从业年限等,如果一旦出现医疗事故需要与医院保持良好的沟通,详细记录就诊的所有资料及费用表做到心中有数。
比起国内,国外一些国家的宠物保护法规相对更加完善一些,小编拣选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为各位做些详细介绍。
美国和加拿大 :
在美国和加拿大,流浪动物由民间救助组织负责收留。两国均有全国性的民间救助动物组织,一部分经费来自政府资助,其余来自民间捐款。美国和加拿大大约有7000个动物之家,每年收留1500余只流浪猫狗,其中约4%的流浪猫和16%的流浪狗能与主人重新团聚。
在美洲,《预防虐待动物协会》(SPCA)是承担保护动物和收容流浪动物、制止虐待动物行为的主要机构,此外还有一些由私人或福利团体设立的动物收容所。动物收容所对送来的、捡来的动物通常来者不拒。
收容所对其先做身体检查,没做绝育手术的一律先做绝育手术,有病的则对其进行治疗,然后为其寻找收养家庭。过期未被收养的动物则被给予安乐死。两国每年有800万~1000万只流浪猫狗进入动物收容所,约有6O%的流浪猫狗被处以安乐死。
英国:
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于1911年通过,之后又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有非常细致的规定。法律鼓励动物饲养者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被起诉。
具体处罚有:虐待动物的人将禁止饲养任何动物;遗弃宠物将被判犯有虐待罪,即使是因主人不慎造成宠物走失的,也要缴纳25英镑罚款;不准将宠物卖给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等。
英国还有历史悠久的动物福利组织——防止虐待动物协会。该协会设有管理委员会和监察员,在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有多个分支机构。委员会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与国内组织和分支机构的伙伴关系,监察员的主要工作是接受虐待动物投诉和调查,收容生病、受伤的动物。
德国:
德国《动物保护法》规定: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弃犬者将处折合人民币23万元的巨额罚款,严重虐待犬只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德国的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
《犬只饲养法》对于每只狗休息、运动空间以及犬舍建材、规格、温湿度、光线等均有严格规定。
德国的动物收容所由公益团体设立,能得到政府资助。在德国,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收养。领养者须通过考核(包括领养动机、喂养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等),还须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的法律文件。
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