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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7:14 28
购买4只鹦鹉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广东惠阳警方收到线索称有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警随后在惠阳区某镇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王某,当场查获4只鹦鹉。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鹦鹉都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属于我国珍贵、濒危保护动物。
据民警介绍,王某所购买的4只鹦鹉,均由潮州一家宠物店提供,由于是疫情期间,原价1000元左右的小锥尾鹦鹉,王某仅用200元左右的单价便购得。 嫌疑人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宠物店老板也被抓获归案,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代购2只大乌龟被采取强制措施
3月10日,阳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时发现一条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并立即向森林分局进行了通报。森林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在江城区城北街道某一住户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野生动物活体21只(条),其中疑似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4只(疑似鹦鹉1只,疑似乌龟3只),非保护野生动物17只(条)。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澎。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澎交代,1只鹦鹉是于去年10月出差时在顺德向他人购买的,2只大乌龟是通过微信向他人邮购的,另1只小乌龟是孵化出来的。
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嫌疑人林某澎住处查获的疑似鹦鹉1只,疑似乌龟3只均为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鹦鹉为非洲灰鹦鹉,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CITES)附录1,乌龟为苏卡达陆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CITES)附录2。 阳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已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澎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查获的其他17只非保护野生动物已移交林业部门作无害化处理。
非法出售鹦鹉两人被刑事拘留
3月10日,茂名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宗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现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洲灰鹦鹉活体8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折衷鹦鹉活体8只、吸蜜鹦鹉活体3只、贾丁氏鹦鹉活体1只。
自茂名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行动初期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强化网上监控和发动野生动物爱好者、志愿者等民间组织、个人举报等措施,全面搜集、挖掘掌握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通过排查发现,在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有人利用网络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鹦鹉的线索。对此,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市局网警、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对该线索进行研判、深度经营。
3月10日,获悉嫌疑人准备在茂南区某加油站与买家进行线下交易,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迅速组织侦查办案组及基层精干警力到达交易地点蹲点守候围捕。当天14时35分,当两名与排查所知的嫌疑作案对象样貌特征极度相似的青年男子骑着黄色电动车出现在围捕点时,办案民警立即上前将两人成功抓获,并在其车上的纸箱内查获疑似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洲灰鹦鹉活体2只、吸蜜鹦鹉活体2只。随后,在嫌疑人黄某起的房屋中查获两名嫌疑人共同养殖待予出售的疑似折衷鹦鹉活体8只、非洲灰鹦鹉活体6只、吸蜜鹦鹉活体1只、贾丁氏鹦鹉活体1只。经过审讯,两名嫌疑人对其非法出售野生保护动物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鉴定,查获的8只非洲灰鹦鹉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8只折衷鹦鹉、3只吸蜜鹦鹉和1只贾丁氏鹦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3月10日,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决定立该案为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侦查,并于3月11日对涉案嫌疑人戴某锋、黄某起进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在广西花鸟市场发现,
有商户在销售
河南省进行标识管理试点的四类人工养殖鹦鹉
且有不少市民在选购。
而广西不属于试点省(区),
能否跨省购买河南省此类专有标识的鹦鹉
作为宠物饲养呢?
花鸟市场宠物鹦鹉颜色各异
4月29日,广西花鸟市场,各种颜色靓丽的鹦鹉在笼子里跳跃,虎皮鹦鹉则是最常见的宠物鸟。
在野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Red List)中,虎皮鹦鹉属于无危(LC)级别,市场价格在35元/只左右。因虎皮鹦鹉是外来进口的物种,在国内野外没有野生分布,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长相漂亮的鹦鹉引人瞩目,但很多品种都需要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才能售卖。本文图片均为南国早报记者 游拥军摄
饲养鹦鹉分为手养和笼养,虽样貌一样,但价格、性格和互动性却天差地别。
除虎皮鹦鹉,费氏牡丹、和尚、小太阳都是市民偏爱的品种,其中费氏牡丹的价格稍低,笼养的价格在90元/只,而手养的和尚鹦鹉价格高达2000元/只。
市民在花鸟市场选购鹦鹉。
记者了解到,我国能合法饲养的鹦鹉为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即玄凤鹦鹉)。其他所有的鹦鹉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很多鹦鹉虽然漂亮,但购买时一定要看清老板能不能提供相关资质。
本地市场鹦鹉多数来自河南
为什么在花鸟市场里,店家可以公开销售费氏牡丹、和尚、小太阳等鹦鹉呢?
店家向记者出示了一张费氏牡丹的国内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卡,记者扫描卡上的二维码发现,这些鹦鹉的标识用户都是来自河南商丘,核发单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
一家店铺里,老板向记者出示了相关鹦鹉的证书。
在这家宠物店里,尽管各种鹦鹉的样貌各不同,但脚上都戴着一个同样的脚环,且有专属的数字编号。
鹦鹉会配有一个带有编码的环。
记者了解到,2021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河南省成为国内首个人工养殖鹦鹉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等4种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凭标识销售。
店主表示,买家买走一只鸟,可获得一张二维码标识卡。而这张标识卡,就是这些鹦鹉的“合法身份证”,里面有详细的信息。
暂不受理4种鹦鹉的专用标识申请
既然市场有带有专用标识的鹦鹉,那是否可购买作为宠物饲养呢?
这种鹦鹉的售卖是有专业证明的。
记者从广西林业局了解到,鉴于当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尚未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加之广西不属于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等4种鹦鹉专用标识试点省(区),跨省购买河南省此类专有标识的鹦鹉,有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后再确定,现暂不受理上述物种的专用标识申请事项。
依法获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养殖主体需出售或收购上述鹦鹉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仍需经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南国早报 记者 张文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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