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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狗狗后反勒索原主人:爱心送养不应成为牟利工具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8 08:40 8


最近,广东深圳的陈女士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发布了一则领养狗狗的信息。没想到,一个名叫小张的男子领养了狗狗后,竟然向陈女士索要3000元的“赎金”。这让陈女士感到十分愤怒和无助,于是她将此事发到了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领养狗狗后反勒索原主人:爱心送养不应成为牟利工具

恶意领养:爱心变利器?

陈女士表示,她在领养狗狗时,与小张约定好要定期反馈狗狗的生活状况。然而,小张领养狗狗后,却突然发来威胁信息,要求陈女士支付3000元“赎金”,否则就将狗狗卖到狗肉店。

陈女士并不是唯一一个遭遇恶意领养的人。广东东莞、佛山等地都有狗主人受到类似威胁。这些恶意领养者往往利用狗主人的爱心,以领养狗狗为幌子,进行敲诈勒索。

爱心送养,为何变成牟利工具?

事实上,很多狗主人选择送养狗狗,是因为工作、搬家、疾病等原因,无法继续饲养宠物。他们希望通过领养,让狗狗过上更好的生活。然而,恶意领养者的出现,让爱心送养变成了牟利工具。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数百万人领养宠物。在这个过程中,恶意领养者利用狗主人的善良,以低价甚至免费领养狗狗,然后再以高价出售,从中谋取暴利。

法律制裁,守护狗狗权益

面对恶意领养,法律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制裁。去年9月,广东东莞的蒋女士就遭遇了类似情况。一名男子在领养她的猫后,索要裸照和钱财,否则就杀猫。警方将此事立为敲诈勒索案,男子被刑拘。

针对恶意领养衍生出的买卖狗肉产业链,我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动物在屠宰、运输、销售过程中必须进行检疫。而农业部没有制定狗的屠宰检疫规程,按照规定对狗就不能进行屠宰并销售。私自对未经检疫的狗进行屠宰和销售的,无论是供应者还是销售者,都应得到惩罚。

呼吁:爱心送养,需谨慎

在此,我们呼吁狗主人,在送养狗狗时,一定要谨慎选择领养人。以下是一些建议:

  • 尽量选择有固定工作、家庭的人领养。
  • 要求领养人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等证件。
  • 签订领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定期与领养人沟通,了解狗狗的生活状况。

同时,我们也要呼吁社会,共同抵制恶意领养行为,让狗狗的权益得到保障。爱心送养,不应成为牟利工具。

领养狗狗后反勒索原主人:爱心送养不应成为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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