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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50 32
给宠物看病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市民如何选择动物诊疗机构?发生纠纷,市民应如何维权……连日来,记者跟随执法部门对合肥市区多所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探访。
执法人员检查电子病历档案
狗狗在医院接受护理
动物在动物医院接受治疗
给流浪狗看病花了7000多元
宠物医院看病到底贵在哪儿?
“给狗狗看个病,做检查,没一两千元下不来。”2月7日,家住蜀山区的欣欣给记者算了笔账。
今年1月,欣欣的爱犬出现了咳嗽和流鼻涕等症状,且食欲不振和精神欠佳。在一家动物医院,经过医生肺部听诊以及拍片,随后使用抗生素等消炎药控制炎症反应,以及治疗咳嗽和哮喘药物增强免疫力,“前后的检查、拍片、药物以及复查一共花了1000多元。”
家住庐阳区的马女士前年领养了一只流浪狗,去年11月,这只狗突然患上重病,在医院诊断出被蜱虫叮咬,蜱虫携带病菌导致狗狗血液被感染。
“我带着狗狗先后去了三家医院进行治疗,还进行了输血,总共花费7000多元。再生这样的大病,真的没钱治疗了。”马女士说,“说实话,我们也不知道哪家医院看病好,价格高不高,只能靠运气。”
“多重因素叠加,造成宠物看病比较贵。”合肥一家知名动物医院负责人介绍,宠物看病贵主要是治疗成本高,首先诊疗仪器、设备投入很大,常规血液学检查设备在几十万元,CT、MR、DR等设备都是上百万元甚至更多;其次是耗材贵,动物耗材生产量很少,成本自然就高;第三是宠物无法沟通造成诊疗程序复杂,动物不能通过问诊进行排除,医生做哪些检查进行排除,开哪些药品,都会影响诊疗费用总价。
种目繁多收费标准不一
消费者该如何选动物医院?
由于动物不会说话,生病后往往面临的第一步就是各种检查费。2月3日至7日,记者走访了合肥市区多家动物诊疗机构发现,价格、治疗等方面各不相同。
记者在太湖路一家知名动物医院看到,医院分为前台、诊疗区等多个区域。医院墙上,挂着营业执照、健康证及价目表。
该医院的价目表上种类繁多,有挂号、护理、影像检查、一般处置、肿瘤手术、眼科手术、胸腹腔手术、骨科手术等。价格方面,消化系统造影(不含造影剂)100元次/只、X光片60至100元张/次、CT平扫(首次)1500元部位/只、静脉推注20元次/只、截肢术3630元侧/只。
在桐城路上的一家动物医院,美容洗护专区、寄养区、影像室、手术室、住院部等一应俱全。墙上张贴有醒目的价目表,静脉注射20元只/次、X光120元张/次、消化系统造影100元只/次、血常规(五分类)150元只/次、截肢术2800元处/只。
记者发现,虽然动物诊疗机构都张贴着收费标准,但是不同医院的收费项目并不一样,广大市民该如何选择医院呢?
“因为器械、诊疗不同,每家医院的收费也都不同,医院要做到明码标价,消费者可以自己询价,选择一家合适、信任的医院。”天红动物医院医生田玉美介绍,“我们会和顾客讲清楚每一项检查的目的,每一项检查的费用明细、价格表也会告知顾客。”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动物诊疗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但是医院要明码标价,“市民在给宠物治疗时,应仔细查看价目表来决定选择哪一家医院进行治疗,以组收费还是以次收费等计价单位和备注要问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诊疗中发生纠纷
市民应该如何维权?
近年来,合肥市宠物诊疗行业发展迅速,是全国机构数量超过200家的20个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已达到220余家,其中城区占八成以上。
2月1日起,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全市集中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各宠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宠物诊疗活动、是否按照规定保存病历档案、病历及处方出具是否规范、兽药用药记录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月3日,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两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记者跟随检查组进行了采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张晋峰表示,两家动物医院和一家动物诊所均能做到明码标价,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有的医院病历档案中处方签涉及的药品、营养液写的是简称,我们要求医院进行整改,把处方签规范好。药房只能存放药品,有的医院却存放了档案盒等物品。”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5月底,设置举报电话,对相关线索做到接诉即办。合肥市农业农村局:0551—62723110(涉及诊疗行为类),合肥市市场监管局:0551—12315(涉及消费价格类)。
记者从两部门获悉,市民举报反映最多的问题是动物诊疗中收取费用不透明、开始报的费用和结算费用不一致等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市民的举报,执法部门都会进行检查,“我们会调取治疗档案,看用药情况,有哪些医疗收费项目,根据价目表进行比对。”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行动将对现有的动物医院诊所进行检查全覆盖,还要进行不少于30次的联合检查,促进行业管理更加规范、群众更加满意,实现动物诊疗行业的规范管理。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周洪 王书浒 通讯员 刘文红
记 者
2022年年底,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发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今年1月1日该《办法》已经正式施行,具体有哪些内容要点?
沈阳市医保局
新修订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共15条,规定了举报奖励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举报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领取、兑付、收回等内容。与原奖励办法最大的不同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且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这直接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监督的重视,充分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鼓励引导群众做基金安全的“吹哨人”;二是新的举报奖励办法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由原来的欺诈骗保行为扩展到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记 者
在生活中使用医保,更多人可能只知道用医保买药、看病,具体哪些行为可能会触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红线?
沈阳市医保局
随着全国基金监管工作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持续加大,部分骗保行为由原来的“明目张胆”转入幕后的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 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特别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新的举报奖励办法也随之呼应,扩大举报奖励的范围。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两个方面。
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类:①医保管理问题。如定点医院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等。②一般违规行为。如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
例如挂床住院,俗称为“假住院”。一些疾病在门诊治疗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但住院治疗和检查可以报销大部分费用,医院为其出具住院病历,患者没有24小时在院,住院期间在家休养有的甚至上班。
串换药品、耗材违规行为。医院存在开具同一通用名的药品,开的处方是价格比较贵的药品,而实际给患者用的却是同一名称其他厂家的药,或者将基本医保不予报销的药品、耗材串换为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目前比较常见的而且非常隐蔽的还有植入性高值耗材,比如骨板、骨钉、心脏支架等等通过手术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以及在手术中使用的骨水泥、敷料等,可能存在开具的是价格较高的耗材但实际给患者使用的却是价格便宜的材料。但因植入体内,患者很难判断甄别。③欺诈骗保行为。如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
例如某些医院通过给参保人员购物卡、礼品、金钱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虚假就医、住院,从而骗取医保基金等。
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参保人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
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还有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支出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对于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使用他人的医保卡、医保凭证去就医购药从而享受医保待遇、转卖药品等。去年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市医保局沈河分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对几起医保卡个人账户套现、倒卖药品的行为进行了联合查处,对中间倒卖药品人员进行了刑事立案,在此也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医保凭证、管理好医保个人账户,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另外工伤、第三方事故造成损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也是不予支付的。去年我市辽中区一杜姓女子在田中收割苞米因农产品公司叉车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腿部刮伤,造成骨折。女子家人在送其入院治疗时,谎称为本人自己不当操作导致的刮伤,从而使用医保报销。此类行为就是典型的违法违规的行为。
记 者
当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时,应该如何举报呢?举报能获得奖励的条件有哪些呢?
沈阳市医保局
一旦发现沈阳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可以向12345市民热线、12345便民服务平台、以及各区、县、市的医保局进行举报。
按照今年施行的新的举报奖励办法以及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举报人提供的举报线索经医保部门查证属实并作出最终处理后,将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银行卡等相关材料,最终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也可委托他人带领。医保部门对于举报人的真实信息予以保密。
需要说明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予奖励的:
(一)举报人为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疗保障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
(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人主动提供本人及其他同案人员的违法违规事实,或者在被调查处理期间检举揭发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前,举报人主动撤回举报;
(四)举报人身份无法确认或者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
(五)举报前,相关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已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定程序;
记 者
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已经奖励了多少举报人?奖金发放了多少,追回了多少医保违规金额呢?
沈阳市医保局
医保局自成立以来特别重视举报投诉和举报奖励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医保部门先后奖励举报人2570余人次,发放举报奖励近500万元、单人最高奖励10万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1.58亿元。新的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后,必将发挥更大的社会监督作用。
辽沈晚报记者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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