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s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7:25 29
①不要频繁洗澡。冬天虽然天。好就次一洗月个半议气干燥,但不要经常给狗洗澡,这不仅会伤害到狗狗的皮肤保护层,还可能让狗狗更易患上皮肤病。建议半个月洗一次就好。
②不要早晚遛狗。很多人都习惯早晚遛狗,但冬天不行,这容易让狗狗生病,冬天最好在正午,阳光正好的时候遛狗。
③不要给狗喝热水。有些人冬天会给狗狗喝热水,虽然你是为了狗好,但狗狗真不需要。喝热水反而会对狗狗的肠胃造成伤害,甚至烫伤狗狗的口腔。
④不要不驱虫。冬天即便再冷,也还是有寄生虫的存在,如果整个冬天都不驱虫,那狗狗身上就会有很多虫子,从而影响它寿命。
⑤不要用电热毯。冬天给狗保暖是好,但千万别用电热毯,因为可能会出现漏电或是其他安全问题。
⑥不要忽视保暖。冬天可以给狗狗准备个温暖的狗窝,或是准备毛毯给狗狗,这样能更暖。不过这些东西都要勤洗哦。
⑦不要穿太多衣服。给狗狗穿衣服可以,但不能过度穿衣,不然会破坏狗狗自身的保暖机制,导致抵抗力下降,让它更容易生病。
⑧不要洗太热的水。给狗狗洗澡,即便在冬天,洗澡水温也不需要太高,因为狗狗身体是恒温的,水温控制在36-39摄氏度就好。
⑨不要不运动。即便天气寒冷,也不能让狗狗天天在家,这对狗狗身体有害,最好在天气好的时候,带狗狗出门运动。运动期间可以准备些零食给狗狗补充能量。
⑩不要吃太多。狗狗在冬天的运动量会比较小,这时候的加餐,只会导致狗狗肥胖,而肥胖的后果就不用我多说了。所以宠主只要定时定量喂食,准备些高蛋白的狗粮就行。
云南昭通又现“最严限狗令”。 近日,“昭阳区综合执法局”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云南昭通市城市昭阳区城管局发布通告,规定遛狗只能在凌晨00:00至早上6:00 时段。禁止任何犬只进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在内的公共区域,还规定犬只必须戴口罩。此事见诸网络后引发一波热议。有网友建议全国推行,但也有网友质疑此举是否执法过度。 与去年底昭通威信县发布的“城区遛狗三次即捕杀”规定相比,虽然没有那么杀气腾腾,但昭阳区“遛狗仅限凌晨”“给狗戴口罩”的要求,还是让不少人觉得规定过于苛刻严厉。尽管养狗乱象正日渐侵占有序的公共空间,公众苦“狗患”久矣。但就公共治理而言,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思维,显然有待商榷。 城市里的“人狗之争”,本质上还是“人人之争”,即养犬人与其他居民之间的冲突。 最为突出的矛盾,反映在遛狗不牵绳的行为频频惹出伤人、吓坏小孩等事端。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有网友对昭通市昭阳区城管局发布的《通告》提出质疑。图/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今年7月,安徽蚌埠徽州宴老板娘“敢动我的狗,我就给你孩子刺死”的叫嚣;9月,河南安阳八旬老人被两条大型犬咬伤找媒体维权“急哭记者”的艰难……这些极端案例,常常刺痛公众的神经。可我们依然要清醒地认识到,惹祸的从来不是狗,而是不文明的养犬人,即“狗仗人势”。 “治狗”实际就是“治人”。“遛狗仅限凌晨”的限制,虽然未针对狗,却折腾人。更何况这种折腾,显然超越了正常的执法范围。无论是《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昭通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还是相关的法律法规,皆未限制居民具体遛狗时间。 昭阳区城管局的“最严限狗令”难免有私自扩大执法范围之嫌。而对于执法者而言,任意拓宽执法边界,罔顾法律法规的准绳,过度执法之下难免伤及居民权利。 执法权保持谦抑,执法者懂得克制,民众权利才会得到更好的保障。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确实给市容市貌、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多滋扰,但治理的思路绝不应该是把犬只完全限制起来、乃至驱赶捕杀,也不应该是对养犬人过度的限制和制裁。 养犬人是养犬行为的主体,也是更多权利的主体。“遛狗仅限凌晨”可以治理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但对于更多文明养犬的居民而言,岂不是一种“折腾”?为限制小部分人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而让整个市区的养犬人深夜遛狗,又何尝不是对公共生活的一种侵扰? 昭阳区城管局“遛狗仅限凌晨”的规定,恐怕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站稳脚跟。 资料图。图/IC photo 养犬人要文明养犬,执法者也得文明执法。依照相关规定,文明遛狗是养犬者的责任;而对标法律准绳、做到依法执法,就是执法者最好的文明执法。越过法律法规的边界,无论是否能够根治“犬害”,对于法治而言,都是一种僭越和伤害。 公共治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精细的工作,不可急功近利,更不宜使用出格越界的权力手段。只有以法律为准绳,呵护好每个人的权利,才是真正呼应民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的正确途径。“遛狗仅限凌晨”的鲁莽规定,为治“犬害”限制了遛狗时间,却也松开了法治的准绳。执法宽严,当以法律为准绳。脱离法律法规的范围过度执法,无论是个人意志使然,还是满足部分群体的迫切诉求,终归是违背法治精神的。 治理“犬害”,无论当地是为了达成创文创卫的目标,还是为了还市民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执法者都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对文明养犬多些耐心劝告、对养犬相关法规多做宣导,其效率虽比不上“一刀切”,却可以避免矫枉过正、过度执法。毕竟,如果限制执法者的法律准绳脱缰了,所造成的伤害,恐怕比“犬害”要更大更深远。 特约评论员 | 时言平(专栏作者) 编辑 | 李潇潇 校对 | 赵琳遛狗仅限凌晨,执法宽严当以法律为准绳
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