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顾:王新刚首次露面致歉,狗咬人事件真相大白
11月20日,我发表了《安阳“狗咬人”事件终于有处理结果了》的微头条,这是王新刚首次露面,向被狗咬的家属道歉。文中我提出了三个令人思考的问题:第一、在有监控的证据下,狗主人为什么肆无忌惮的抵赖?第二、这养狗证是怎么办理的?合理吗?第三、执法大队,冲出来的这帮人是干什么的?他们想干什么?
二、媒体舆论监督,问题圆满解决
23日,《安阳市对“狗咬人”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基本涵盖了这些令人费解的问题。可以说,在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下问题已圆满解决。
三、另一起狗咬人事件:武汉女子坠楼身亡
提起“狗咬人”是因为另一起类似的事件。《新京报》11月24日以《武汉女子“对抗”不文明养犬坠亡:狗主人搬离小区拒担责,物业承担有责赔偿》为题进行了报道,9月初卢女士在小区被没栓绳的狗追逐,与狗主人发生冲突,同时卢女士还在业主微信群遭狗主人的儿媳侮骂,向街道,物业反映无果。11月13日凌晨卢女士从小区32楼跳下身亡。
四、责任划分与法律保障
两起事件共同之处,当事人都寻求了物业、街道的帮助,但都未能及时处理。目前,这类事件应该由谁处理?有关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不能等出了事情“拒、推、拖、扯”,最后由政府牵头才得以解决,浪费了很大的社会和公共资源。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做保障,还会有下一个“王女士”,下一个“卢女士”。
五、宠物主人责任与规定
现在养狗的户数逐年增加,已由最初的看家护院到现在的宠物入屋。那么这些宠物主人应该如何做,他们的责任有哪些,具体有哪些规定,相信知道的人并不多。我认为这就要求街道居委会想办法让这些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让他们知晓应如何做,不按照规定做的后果,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
发生!
六、利已不损人,养狗需自律
在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养狗无可厚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但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别人不一定喜欢,不能让大家都“宠”着你的“物”,更不能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利已不损人应该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标准。
七、狗狗乱跑乱窜、随地大小便等问题亟待监管
现实中,很多狗狗出门都没有牵狗绳,乱跑、乱窜伤及无辜之人。还有的狗狗随地大小便,主人放之任之,不进行处理,时不时让路人踩雷。对此,老百姓是深恶痛绝。所有这些问题都急待有关部门加以监管。
八、制度落实到位,职责分明,百姓素质提高,社会和谐
只有制度落实到位,职责分明,百姓素质提高,这个社会才能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