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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29 26
狗吠声声,打破夜晚的安宁,
楼下指责,捍卫小区的环境,
邻居泼水,浇灭友邻的和平。
当远亲不如近邻的期望化为泡影,
该拿什么来构建和睦相处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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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家邻居养了一条宠物狗,晚上10点后一直在叫,楼下的人骂邻居,他居然泼水下去。请问这该怎么办?
A1:
你好!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理解。
随着宠物越来越贴近我们的生活,在给自己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应该以不打扰到别人为原则,如果确实是打扰到他人也应该寻找适当的解决办法,楼下的人和你的邻居都没有做到好的协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我建议你可以先找邻居沟通,表明狗狗在晚上十点以后一直在叫,确实影响到了你的休息;对方若没有作出任何改变,可以找物业进行调解协商。
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你可以到当地辖区派出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以及《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你还可以据此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邻居停止侵权行为或排除妨碍,并赔偿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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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与地产商签订认购协议一年多,对方不仅没有按照他们的承诺建设楼盘,现在因为房价上涨,要求所有认购者解除协议,退还定金;还谎说自己没有买到预售的地,现在已经被别的地产公司买走,必须要解除协议。如今房价已经翻倍,再购房要多付20万。可以要求他们按协议执行吗?或者赔偿包括差额在内的损失?
A2:
你好,根据上述案情,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主张权利:
第一、如果认购协议可以继续履行,即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均可以履行,则业主可以依法主张继续履行认购协议,同时要求地产商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地产商因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如果认购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即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均无法履行,或者地产商迟延或者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主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地产商属于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形,你可以主张依法解除认购协议。解除认购协议后,你可以选择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定金罚则,如果你选择定金罚则,地产商需赔偿你定金额的二倍;如果主张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既包括已经产生的损失,还包括根据原合同产生的可期待利益的损失。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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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花11万买了地下车位,交付的时候发现少了20公分,我该怎么办?
A3: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要考虑到两种可能。
第一种情况,少的这20公分属于你们买卖合同中所注明的合理的误差范围内,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卖方已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没有违约行为,也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少的这20公分不属于你们买卖合同中所注明的合理的误差范围内,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卖方并未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已构成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向卖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即可以补上少的20公分;如果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那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你置换一个同样大小并且位置相近的车位;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依然无法实现你的合同目的,那么你可以卖方根本违约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向卖方主张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具体你可以参照的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的第八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
由于未能详细了解你与卖方的合同细节,还望你结合的合同情形,参考以上方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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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一家企业不给上保险,每月只给200保险补助,这样违法吗?
A4:
你好,企业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同时企业的这种行为,损害了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的法定义务,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所以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或者规避缴纳义务,企业以每月200元保险补助的方式代替缴纳保险费用,既违法,同时也不能免除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你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由相关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据此,你有权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多少以你在单位工作年限乘以你的月工资为标准。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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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生前将死后事宜以遗嘱的形式写下来,并告知儿女,其中涉及房产,房子没有改名,遗嘱没有公证。这种情况的自书遗嘱可以按照死者意思执行吗?
A5:
你好!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几种形式。
在你表述的这种情况下的自书遗嘱,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依法可以得到执行。
立遗嘱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必须年满18周岁,且能够正常表达意志,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遗嘱也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相信大家刚开始养狗的时候,都会碰到这个问题,狗狗动不动就在叫,吵的不可开交不说,还会被邻居投诉。有时候狗狗都叫到喉咙沙哑了,也不停止吠叫,这让主人又心疼又气愤。
有一些主人甚至会采用极端的方法,比如剪断狗狗的声带,让其再也无法发声来应对狗狗爱叫扰民的情况。狗狗刚到新家,只要看不到人就开始吠叫,让很多新手主人手足无措,以为狗狗是不想被束缚被关着,导致直接把狗狗放出笼子,在房间里随意行动,首先新的宠物尤其是幼犬,在家里随意行动是比较危险的,不仅仅是因为拆家,还有误食的危险,并且很有可能缠绕电线导致窒息,如果需要放养狗狗需要有人看守,才是最安全的。幼犬到了新环境,比较陌生,会产生恐惧心里导致吠叫,这是正常现象,正常做法是给幼犬做好保暖,加好足够的饮用水,不理幼犬的吠叫,不能养成叫就有人陪的心理,可以等到幼犬不叫时,再出现进行奖励,比如食物奖励或者陪玩奖励。
如果你的狗狗已经成年,并且只要看到其他狗狗就叫个不停,说明狗狗的社会化有问题,幼年期没有做好社会化培训,见到同类就充满敌意,这时候应该让他多与其他狗狗接触,当然双方牵绳,保持一个相对安全的可控范围,改善狗狗跟同类相处的方式及态度。
愿每条狗狗都有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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