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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消费者买到“星期狗”索赔遭拒 网购宠物未到货曝监管漏洞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35 23


多名消费者买到“星期狗”索赔遭拒

日前,四川的消费者彭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他们在。物宠换钱加求要,一家叫“九命宠物店”买到了“星期宠”,收到宠物后不到一星期死亡,而商家拒绝退款,要求加钱换宠物。

彭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维权受阻后,她在天眼查查询企业工商资料发现,涉事宠物店自2017年以来因销售“星期宠”共被20多位消费者起诉,消费者全部胜诉。

6月23日,澎湃新闻联系到涉事商家,对方表示若在质保期内宠物死亡,将按照合同赔偿或退换,一般情况一个星期内可以退换。但当问及消费者为什么反映说没有赔偿时,该商家拒绝回答。

宠物购买协议中约定,如宠物一个星期内生病店方免费治疗,治疗不好赔偿一只同价幼犬。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3500元买到“星期狗”,涉事宠物店曾被多人起诉

今年三月份彭女士在淘宝看中一只宠物狗,照片中狗狗的样子十分可爱,价格也合适,于是与卖家联系购买。

彭女士说,卖家要求通过微信联系,并且必须同时购买他们的狗粮,否则狗狗出事一律不负责。彭女士提供的付款凭证显示,狗狗的价格为3500元,狗粮为2400元。

彭女士在购买宠物后,还花费2400元购买了该店的狗粮。

彭女士表示收到狗后,严格按照卖家的建议喂养,但到第四天,她的宠物狗开始出现拉肚子、呕吐等症状,经检查发现这只宠物狗患有冠状、犬瘟、细小三种病,最终治疗无效死亡。狗狗死亡后,彭女士与商家联系要求退款,然而商家并没有按照之前承诺的一周内有问题包退,而是要求彭女士再出一半钱换一只狗。

彭女士说,商家的要求让她觉得不能接受,她通过上网查询发现,原来有很多人和自己有相同的遭遇,在这家宠物店买到了“星期宠”,而商家拒绝退款。彭女士说,发现问题严重性后,她在天眼查中查询企业工商信息发现,这家名叫九命宠物有限公司的宠物店,自2017年以来,已先后被20多名消费者起诉,虽然消费者全部胜诉,但由于该公司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所以并没有进行赔付。

天眼查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涉事宠物店败诉后没有可执行财产。

据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从2017年开始,有不少于20位消费者先后起诉了九命公司。判决书中,这些消费者均系在九命公司买到了生病的宠物,但商家拒绝索赔,所有案件在开庭审理时,九命公司作为被告均缺席庭审。

据其中一份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九命公司将患有疾病的犬只出售给消费者,明显有悖诚信,所以对消费者要求该公司赔偿,包括购买宠物犬在内的各项经济支出予以支持。但在二十余起案件中,多份执行裁定书显示,“九命宠物有限公司现名下均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具备执行条件”。

店家称一星期内可退换,多名消费者称其未履行承诺

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彭女士还发现,在九命公司买到“星期狗”的消费者人数还有更多,他们还组建了一个约300人的微信维权群。

据“九命维权群”群友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一些消费者根据自己买宠经历总结出,九命公司系通过淘宝、大众点评、小红书、咸鱼等引流,当购买者表露意向时,就会要求添加微信沟通。在销售宠物的商家还会以“不买狗粮出问题不负责”为由,捆绑销售高额的宠物用品。

据其中一名消费者提供的九命公司开具的宠物购买协议显示,“本店承诺如24小时后一星期内生病,可以免费救治,如治疗不好赔一只同价幼犬”。但大多数群友反映,宠物死亡后商家没有按照协议赔偿,而是要求加钱换狗。

6月23日,澎湃新闻联系到商家,商家表示若在质保期内宠物死亡,将按照合同赔偿或退还。并表示虽然每个客户签的合同不一样,一般情况一个星期内可以退换。当问及为什么消费者反映说没有赔偿时,商家拒绝回答。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消费者购买宠物狗随后死亡,如因店家交付的宠物本身存在问题,在不到一周时间内死亡的,则视为店家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要求,应当承担合同责任的,包括退款、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等责任。

赵良善称,根据《邮政法》相关规定,活体动物是被禁止邮寄的。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尽量避免网购,能较大程度避免损失。 彭女士反映的宠物店在多起诉讼中均败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其所售宠物确实存在问题,赵良善表示,如果店家恶意销售携带病毒的动物,或者蓄意销售有病的宠物,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局投诉,请求介入查处、整改等,如店家明知动物患病仍然销售,且数额较大的,或涉嫌诈骗,消费者可选择报警,由警方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张亮亮

网购宠物未到货曝监管漏洞

国内江西网讯 近年来,网上购买宠物成为一种潮流。然而近日,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名宠物经销商和宠物玩家来到萍乡,声称自己网上付款购买的宠物没有到货,疑被骗,而卖家正是萍乡的一名“微商”。据初步统计,事件涉及人员已有30余人,金额超过50万元。

在萍乡一小区,记者辗转找到了涉事“微商”黄先生。据其介绍,宠物在长途运输过程中有部分意外死亡,损失很大,无力偿还数十万元欠款。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案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专家表示,对无证“微商”的售卖行为,亟须立法监管,建议明确对违法违规者给予警告、删除售卖内容、封号,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部门等等,给无证“微商”戴上“紧箍咒”。

通过“微商”订购宠物疑被骗

近日,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名宠物经销商和宠物玩家来到萍乡,声称自己网上付款购买的宠物没有到货,疑被骗,而卖家是萍乡的一名“微商”。

来自四川的陈洋告诉记者,他在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开了一家宠物店,刺猬、仓鼠、兔子等都是他店里热卖的宠物。经过6年时间的苦心经营,宠物店有了一定的规模。为了让自己店里的宠物种类更加丰富,陈洋加入了一个名为“全国宠物经销”的QQ群“淘宝”。

通过这个QQ群,陈洋认识了一个网名叫“浣熊”的微商,对方声称拥有大型宠物实体店,此外还有稀有宠物——蜜袋鼯出售。

据了解,蜜袋鼯是一种有袋动物(有袋的温血动物还包括袋鼠和沙袋鼠),多产于澳洲。因其外形可爱、较为粘人、可随身携带,风靡全球,是近年来十分流行的一种家养宠物。

由于初次与“浣熊”做生意,批发价格约比市场批发价低20元,陈洋比较谨慎,今年11月初只订购了40只蜜袋鼯,没过几天就收到了宠物。至此,陈洋对“浣熊”的供货能力深信不疑。11月底,陈洋再次在微信上下单购买蜜袋鼯。

从陈洋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来看,11月25日,他先后分多次转给“浣熊”共5.7万元,预订了150只蜜袋鼯。 这次陈洋跑了多个地方也没收到货。

据陈洋介绍,微信转账数天后,“浣熊”通知他货物已从广州白云机场出发,可到成都双流机场接货。“当天,我等了一个晚上,也没接到货。”次日清晨,陈洋致电“浣熊”,对方声称货物滞留在广州,需要陈洋自取货物。

而当陈洋赶到广州后,对方又声称货物压在深圳。再次赶到深圳,陈洋依然没有拿到货。当他再次致电“浣熊”时,其电话已经无法接通,微信也被“浣熊”拉黑。此时,陈洋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了。

心情平静下来后,陈洋回头调查了当天从广州白云机场出发到成都双流机场空运航班,发现当天两地航班货运信息均为空白。

涉30余人金额逾50万元

与陈洋一样,来自广东的李先生也因为取不到货,站在萍乡街头向新法制报记者大倒苦水。

李先生从事经营宠物生意20多年,主要为各地动物园提供一些小动物。今年5月,李先生急着采购一批小浣熊、水獭等宠物,但一直没有找到货源。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先生通过生意伙伴的QQ群,发现有一个网名叫“浣熊”的微商自称拥有的宠物品种十分丰富,价格也比市场上优惠一些,并且可以随时供货。

“由于是网上认识的,我一开始也不放心,就叫他提供一些照片和视频证明。对方马上就发了很多小浣熊的饲养视频给我,我就有些相信了。”李先生说,再查阅“浣熊”微信的相册,发现对方非常熟悉宠物行业,于是便提出购买5只小浣熊。“总价要6万多,我先通过支付宝转了2.8万元订金,约定一周收到货后再付余款。”

钱转给了对方,宠物却迟迟不见踪影。更让李先生无奈的是,对方多次提供空运航班抵达时间,指示他去机场提货,但他到了广东、深圳、上海等地才发现根本就没有这趟飞机。此后,“浣熊”的电话打不通,微信也联系不上。

李先生在一些宠物群吐槽自己的遭遇,结果发现许多人称也是“受害者”:来自成都的宠物店李先生,支付4.4万元订购了两百条蜈蚣和80只蜘蛛,至今收不到货;辽宁鞍山宠物爱好者唐先生2.9万元,订购了3只浣熊后联系不上“浣熊”……

在聊天过程中,订货人之间沟通渐渐多了起来,大家开始感到事情有些不妙。

“我们一搜索才发现,像我这样被骗的人还有很多。经过比对,可以确认‘浣熊’提供的视频资料都是从各处收集来的,根本不是他自己的。”据订货人初步统计,事件涉及人员已有30余人,金额保守估计超过50万元。

“部分宠物在运输过程中意外死亡”

这究竟是虚构事实的骗局还是另有隐情呢?日前,新法制报记者来到萍乡展开调查。

根据订货人提供的地址,新法制报记者随同多名订货人来到萍乡市祥景明珠小区,找到了网名“浣熊”的黄先生。

这些买家告诉记者,黄先生自称开了家实体店,一些宠物还是从国外进口的。而实际上,黄先生所说的门店地址其实是该小区一栋居民楼,既没有宠物店,之前拍摄的视频也是让一些淘宝的卖家帮制作的。

对此,黄先生直言不讳地说,他确实没有开设从事宠物经营的实体店,他所卖的宠物都是从其他卖家手里进货,然后再通过网络进行销售。他所收来的货款也都交给了国外的卖家,所以才出现了“只收钱、没发货”的情况。

黄先生进一步介绍称,其并非有意在网上欺骗各位买家,宠物在长途运输过程中有部分意外死亡。“很多动物都是从越南等地运过来的,路上死了不少,有一次亏了14万元。”黄先生说,做宠物生意让他亏不少钱。

“什么时候还钱说不清楚,只能慢慢还了!”黄先生如是说。采访中,黄先生没有提供有关国外卖家的收款凭证。

黄先生称,希望与订货人协商解决此事。然而记者了解到,由于协商不成,双方不欢而散。李先生表示,他们正在收集证据,准备依法维权。

萍乡成都两地警方介入调查

通过微信交易,付款后却无法收到货品, 这些宠物经销商又该如何维权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在咨询时,12315接线人员表示,如果这名“微商”有实体经营店或营业执照,市场局可以介入调查;倘若没有,只能向公安部门报案。

此前的12月1日,陈洋已向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黄瓦街派出所报案。一份由该派出所出具的《受案回执》显示:“你于2017年12月1日报称的诈骗一案已受理,可通过电话或来所查询案件进展。”

陈洋说,报案之后,黄先生加了他的微信开始不定期还款,多则上千元少则数百元。

对此,北京大成(江西)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黄永强认为,如果订货人有证据证明,黄先生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们的巨额财物,则公安部门应予立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即便黄先生有还款行为,也有可能认定为主动退赃行为,并不影响立案。

记者了解到, 成都、萍乡警方已经介入此事调查。

◆专家建议

无证“微商” 需戴“紧箍咒”

记者注意到,在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或者公众号上,都有不少宠物出售的消息,交易方式都是通过网络转账进行。在专家看来,通过网站论坛、微信朋友圈等没有资质的网店进行消费,存在较大风险。

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认为,眼下,有不少人在微信或其他社交网站上售卖各种产品,并没有进入到正规的第三方平台(淘宝店、京东商城等)进行售卖,这可能是因为其售卖的产品并不合法,实力有待商榷,质量难以达到相关标准,抑或是假冒伪劣产品。对于借助QQ、微信发布的这一类的信息真实性,难以掌握,购买人应谨慎。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6年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要求,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但是对于非食品类的商品则没有相关要求。

在麻智辉看来,网络社交平台,对于注册用户在线上出售产品的行为,应该加强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并为消费者设置保障条款。

麻智辉认为,网上购物、网上开店,涉及的是多个部门管理,但是要有一个主导的部门牵头管理,立法制定相关管理细则,例如对无证“微商”的售卖行为,给予警告、删除售卖内容、封号,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部门等等,给无证“微商”戴上“紧箍咒”,才能保障购买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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