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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46 22
今年7月9日,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一位21岁的女孩小芳(化名)被一条银环蛇咬伤,经全力抢救仍无法自主呼吸,被医院宣布脑死亡。7月17日凌晨,小芳出现高烧、心律忽快忽慢等症状,随后不幸身亡。
根据小芳母亲提供的快递单号查询得知,咬死小芳的这条带有剧毒的银环蛇,是小芳自己通过网络平台从广东省清远市一卖家手中购买的,并经由百世快递运送最终到达至渭南市。
球蟒、绿鬣蜥、耳廓狐、袖珍石猴、野生辐纹龟、鳄鱼……近年来,为了摆脱实体市场交易监管,通过网络交易野生保护动物的案件屡屡发生。许多卖家更是堂而皇之在淘宝、京东等网络交易平台向没有饲养资质的个体买家出售受国家保护的活体野生动物,其中不乏带有毒性和攻击性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在危害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也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网购毒蛇被咬死 死者母亲:网购环节各方均应担责
小芳被咬后,华州区森林公安派出所与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组成搜查队,对小芳居住区的周边展开细致搜查,于7月10日晚9时左右在菜市场垃圾中找到了已经死亡的银环蛇。
作为买家的小芳被银环蛇咬伤致死,作为始作俑者的银环蛇也已死亡,但事情却没有因此而结束。小芳母亲认为,女儿购买银环蛇被咬中毒身亡,除她自己应该承担责任之外,卖家、网购平台以及快递公司也负有责任。
据了解,银环蛇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也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银环蛇在我国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出售、利用的,应当提供合法的来源证明,如果要运输出县境,需要持有合法的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百世快递在官网上公布的“禁寄须知”也显示,动植物以及动植物标本属于禁限寄物品范围内。
在小芳母亲看来,卖家明知银环蛇是有剧毒的动物,就不应该在没有任何合法证明和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网络平台如果监管到位,就不会出现卖家与小芳之间的交易;快递公司如果能按照要求查验寄递物品,就该知道包裹里是一条有毒的银环蛇,就不会送到小芳手上。
对于小芳的死,参与网络交易和运送银环蛇的各方主体是否均应承担责任,又究竟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售寄有严格限制 律师说法:交运银环蛇均涉嫌违法
针对买卖双方的责任,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邓学平认为,由于银环蛇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买卖银环蛇均不构成刑事犯罪。
而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出售、利用无法提供合法证明的,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有权没收野生动物并对出售、利用者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本案中,商家的行为属于“出售”,买家的行为属于“利用”,因此双方都涉嫌行政违法。
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 涉案的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审核不严,为交易提供了服务和支持,也同样涉嫌违法。
“至于快递公司,‘不知道里面装的是毒蛇’并不能豁免其责任。”邓学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33条明文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各种活的动物。
而根据我国邮政法和《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对于不验货、寄送违禁品等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邓学平认为,这起事件当中还存在着民事侵权责任。咬死小芳的虽然是银环蛇,但毒蛇并不是法律上的责任主体。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卖家、买家、网络交易平台和快递公司都可能涉嫌行政违法,都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明显的过错,因此四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网上交易套路多 买家经历:卖家使用暗语躲避监管
网购银环蛇致人死亡的事件发生后,记者在淘宝和京东搜索“活体蛇”“宠物蛇”等关键词,均显示没有结果。但在二手交易平台和其他网络社交平台,活体野生动物依然在通过隐蔽的方式进行交易。
“球蟒模型,重1700克,母……”日前,记者登录闲鱼二手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搜索时,发现一个重庆卖家发布的“宝贝”。其虽然号称卖的只是球蟒模型,但其定价却高达2500元,所用图片也是如假包换的活体蛇。而且在对宝贝进行描述时,卖家也用寥寥几个字说明了球蟒的重量和性别。
“好模型,只有爬友才懂,你真机智”“已向森林公安举报”……在浏览网友看似调侃的留言时,记者也从中发现了端倪。其中有一个网友更是直截了当留言询问还有没有其他基因的,卖家也很谨慎地回复他“有,私聊”。
随着网络交易平台逐步加强监管,通过贴吧、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交易,再利用快递将野生动物发往全国各地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案件日益增多。
李某曾在厦门经营铁件加工生意,在一次上网中,他偶然发现网上售卖的球蟒、黄金蟒和蜥蜴颇受年轻人追捧。被勾起好奇心的他加入了一个专门贩卖、饲养珍稀濒危动物的QQ群,群里的人为了规避法律风险,给这些动物都取了代号,球蟒被简称为“球”,黄金蟒被称为“小黄”。
“我有‘球’的货源,你们谁要?”几天后,李某看到群成员董某映发出的这句“暗语”,赶忙买下了5条球蟒,其中4条是自收,另外1条则直接发往温州转卖。数日后,李某收到一个来自甘肃天水的快递,上面写着“水果”,打开一看,4条长约50厘米的球蟒躺在箱子里,由于运输不当只存活了1条,而仅存的这条球蟒也在不久后被李某放生了。
随后,甘肃天水市森林公安局在侦办董某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张发往厦门的快递单,厦门森林公安随即锁定了李某。经鉴定,球蟒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即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II中的物种。
盲目追求异宠热 警方提醒:应区分野生动物与宠物
“现在正式加盟异宠了,松鼠、宠物蛇、变色龙、雪狐、浣熊、还有鳄鱼……各种好玩的好看的就找我。”时下,聊微信、刷抖音已成为年轻人主要的社交渠道和娱乐方式。记者近日在抖音上发现,许多抖音玩家都会发布自己养的异宠视频来博关注、吸引浏览量,也有异宠宠物店借助抖音视频发布广告,并留下联系方式吸引买家光顾。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网购另类的宠物来饲养,但是有很多行为是涉嫌违法的。”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王重阳说。
去年9月,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办案民警在南安市石井镇一家便利店内查获保护动物避役(俗称变色龙)1只、麦氏长颈龟1只、苏卡达龟1只。经查,这3只保护动物均为店主15岁的儿子戴某某从网上购买,作为宠物饲养在店里。
鉴于当事人未满16周岁且为在校学生,警方责成家长对戴某某进行管教,3只保护动物也被送至泉州市海丝野生动物园妥善饲养。
据办案民警介绍,饲养异宠博得眼球已成为年轻人追捧的潮流,但在饲养之前必须要区分什么是野生动物,什么是宠物。“个人不得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和《CITES》附录I和附录II中的动物,如要饲养需经有关部门审批。 购买野生保护动物当宠物饲养一样会获刑。”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坚决遏制和惩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上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全国组织开展“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其中一项任务就是打击利用互联网、微商、淘宝等电商平台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并对快手、抖音等网络直播平台上滥捕、杀害、滥食野生动物视频、图片等情况依法核查。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要想根除网络交易活体野生动物的乱象,还必须从源头出发,让有养宠物意愿的人理性选择宠物,避免“踩雷”。
王重阳说,动物爱好者首先要做到不随便购买野生保护动物,不要简单认为国外可以养,我国就可以养;野生的不能养,人工繁殖的就能养。 还应注意到宠物可能会携带细菌、毒性甚至是攻击性,避免给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带来威胁。 不能网购猎枪等违禁品作为猎捕工具去猎杀野生保护动物,也不能随意放生动物,以免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也避免给附近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与此市民如发现附近有人私自饲养有毒、攻击性强的野生动物或者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也应及时向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举报,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刘浩、李丽住处查获疑似蟒蛇活体近千条,疑似巨蜥活体数百条。鉴定显示,上述活体动物中,有球蟒、缅甸蟒、圆鼻巨蜥、平原巨蜥等保护动物品种, 缅甸蟒、圆鼻巨蜥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18年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刘浩、李丽两人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五年六个月。
目前案件在申诉阶段,材料已获广州中院受理。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刘浩案中涉案的爬宠依然在网络有销售,只是商家售卖时更谨慎。
养爬宠是当下年轻人的一种潮流,爬宠涉保涉法问题也引起广泛讨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野生动物司法解释)并没有改。”曾代理“鹦鹉案”的斯伟江律师认为,“现在判的都以司法解释来判。”
斯伟江于2017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建议书》。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复函中表示,已经将他的审查建议“函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复函表示,已经启动新的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拟明确规定对于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的要体现从宽的立场,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确保相关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6月19日,北京新官园花鸟鱼虫市场,爬虫商店里展示的爬宠。新京报记者王贵彬 摄
饲养上千条蟒被判十年
2017年5月24日下午,刘浩和李丽开车载着一些蟒蛇和蜥蜴给买家看货,还未成交就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查获车内的4个包裹,有疑似蟒蛇活体32条,疑似蜥蜴活体8条。
1992年出生的刘浩是福建人,中专毕业后在老家做了5年淘宝。2016年下半年到广州做网上宠物生意,并与1997年的李丽交往。两人共同的朋友称,刘浩是个性格腼腆不善社交的人,但非常热爱爬宠,他们几乎每次通话都会聊爬宠饲养。
刘浩和李丽租一套房子同居,并在房间里饲养爬宠。李丽比刘浩还要喜爱爬宠,一手包办活体饲养物。爬宠味道很大,被其他业主投诉房间总是传出臭味时,李丽谎称是养了一条金黄色大狗,很久没有给狗洗澡才会那么臭。
2017年5月26日,警方到出租屋内调查发现,三个卧室里都有塑料盒,装着蜥蜴和蛇。经盘点,疑似蟒蛇活体887条、疑似巨蜥有214条。据刘浩说,这些蟒蛇和蜥蜴是从别人手中购买,价格几十到几百不等,对方告诉他,这些都是人工繁殖的。
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委托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要求鉴定上述物种性质和保护级别,2017年5月27日,再次委托鉴定涉案的1101条活体动物的物种及保护级别。
鉴定报告结论显示,活体动物有八个物种,分别是缅甸蟒、球蟒、绿鬣蜥、豹变色龙、圆鼻巨蜥、阿根廷黑白泰加、尼罗河巨蜥、平原巨蜥。这八种动物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缅甸蟒、圆鼻巨蜥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警方还在出租屋内查获了一些快递单,每张快递单的正面写着收货人的地址、姓名、联系电话,背面写着要发货的动物简称。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李丽称,“球”字是指球蟒,“缅”字是指缅甸蟒,“龙”字是指变色龙,“绿苗”是指绿鬣蜥。
2017年8月,广州警方以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起诉刘浩、李丽两人。《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2017年11月,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浩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李丽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刘浩的辩护律师认为,涉案动物为人工繁殖物种,本案不应定性为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刘浩出售成交的只有一条泰加巨蜥,其余被查获动物均未出售,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上诉后,2018年12月7日,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法院裁定认为,鉴定报告结论中仅列明涉案动物的物种,并未注明野生动物或驯养繁殖动物,对于刘浩和李丽提出的涉案动物为人工驯养繁殖物种的上诉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案件在申诉阶段,律师将为他做罪轻辩护。
2019年6月19日,北京新官园花鸟鱼虫市场,爬虫商店里展示的爬宠。新京报记者王贵彬 摄
保护动物依然有售卖
据了解,刘浩和李丽一般通过微信售卖爬宠。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和刘浩一样,爬宠商家多活跃于淘宝、微信、qq、贴吧等网络平台。
对于刘浩所养殖的球蟒、缅甸蟒、绿鬣蜥等保护动物,记者发现依然有商家售卖,但都比较小心谨慎。
记者在淘宝搜索爬宠,有不少售卖各类蜥蜴、蛇以及爬宠饲养箱、饲料等商品的店家。新京报记者随机询问其中一个商家是否有球蟒,对方表示有,价格1200元。当记者对价格提出异议时,商家表示嫌贵就算了,并称除他之外没有商家敢往北京发货,因为北京快递查得比较严。当记者提出要看图片时,他暗示记者加微信沟通。记者提出面对面交易,对方拒绝,“只能微信付款、发货,实在不行你就看看别家,这个不让卖,不想让你知道在哪。”商家表示。
确实很多商家不敢发爬宠到北京,尤其是保护动物。一位在qq群里想售卖自己养的球蟒的贵州男子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如果被查到他肯定就被抓了,他建议记者如果想要,可以到贵州自提。至于如何带上火车,他支招“可以放在口袋里,安检查不出来。”
一位在广西售卖泰国湾鳄的商家提出可以从北京开车前往自提,但无法发快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严禁邮寄各种活体动物,就算是标本类物品,也要出具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才能投递。
而如果通过托运宠物的途径,需要提供免疫证明、运输器械消毒证明,办理动物检疫证和健康证。但在各部门的规定中,托运爬宠几乎不可能。
记者致电铁路部门客服热线得知,活体动物均不能带上列车,需要选择托运,但是可以托运的动物非常有限,只包括猫、狗之类的宠物,蛇、蜥蜴类的动物不能托运。
国内国家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显示,小动物属于旅客需征得国航同意方可运输的物品,其中小动物是指家庭驯养的猫、犬。国内东方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显示,除服务犬,即辅助犬、导盲犬、助听犬外,活体动物,即野生动物或/和具有形体怪异或具有易于伤人等特征的动物,如蛇等,不得作为行李运输。国内南方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显示,野生动物和具有形体怪异或者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等,不属于活体动物范围,不能作为行李运输。
记者采访了顺丰、圆通及韵达3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他们均表示不能收寄蛇、蜥蜴之类的动物。
不过在北京新官员花鸟鱼虫市场,有商家表示,可以快递到外地。“我们跟快递员都熟了,包好就没关系。”一位店家表示。据了解,“低调养没人管”已经是圈内的“潜规则”。
“我们卖的都不是保护动物,有营业执照就行。”市场里几位商家告诉记者,保护动物不能买卖,饲养也需要取得相关证件。
国家林业局动植物保护司动物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饲养属于野生动物的爬宠需要取得野生动物繁殖驯养许可证。许可证的取得需要向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相关部门会派专家前去论证申请人员场地、技术等资质,符合条件才会颁发许可证明。
2019年6月19日,北京新官园花鸟鱼虫市场,爬虫商店里展示的爬宠。新京报记者王贵彬 摄
一些爬宠不适合做宠物
“看着就害怕,怎么还有人拿来当宠物?”大部分人听到爬宠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爬宠圈已初具规模。经查询,“爬行天下”是国内较大的爬行动物主题论坛,目前会员已有近55万人,关于爬宠讨论的帖子有775余万个。
一位入圈四年的爬友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喜欢爬宠是喜欢“喂食的乐趣和基因的变化”,“好的鬃狮是有互动性的,会跟着食物摇头,很好玩。光看基因就很有意思,豹纹守宫光眼睛就有好多种花纹,不同的基因品种,换着玩。”
也有爬友觉得新奇入手,一位既售卖又回收的爬宠中介告诉新京报记者,找他回收的很多客户属于这一类,“买回去又害怕了,不会养,就放弃了。” 也有爬友因家里反对亲友不理解而选择将爬宠卖掉。
新京报记者发现,不少爬友经历过养的爬宠越狱,而这一情况有可能导致物种入侵, 爬宠丢失也会给其他人造成恐慌。更有甚者,爬宠会给人带来生命危险。
媒体报道,2018年7月9号,陕西渭南市华州区的一名21岁女孩小芳,在网上购买了一条银环蛇后被咬伤,随后身体不适送医,虽然经过全力抢救,但女孩仍被通知脑死亡。
在北京官园花鸟鱼虫市场,记者看到有商铺售卖毒蛇,当记者问到如果被咬怎么办,店长表示:“肿两天就没事了。”不过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毒蛇饲养箱外,挂着一个提示牌“如果非得招温柔的店长骂人,那你就自己随意开盒吧!”据介绍,这些毒蛇爬宠价位在一万以上。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于洪贤教授认为,爬宠类不适合当宠物来养,一方面爬虫身上的寄生虫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另一方面,两栖爬行动物不易被驯化,野性控制不住会伤人。于洪贤教授建议,如果养的话最好养无毒的。
2018年于洪贤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有几类爬行动物不适宜作为宠物在家里养,如蛇类、蜥蜴类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几种宠物均属于野生保护动物,前三种对人有攻击性,而丽纹攀蜥人工饲养成活率极低,在爬友中流传有“饲养丽纹攀蜥是最不负责任的事之一”的说法。但记者调查发现,这几种动物在网络上均有售卖。
对于人工养殖野生动物,于洪贤表示目前国家要求必须有相关证件,如养殖许可证等。“没有证件养殖野生动物,来源可能是捕杀野生的,不利于养生动物保护。 外来野生物种进入国内,可能会造成一些土著物种的灭绝。”于洪贤教授说。
一位资深爬友在专栏里列出了几种适合饲养的爬宠。他写道:“捕获作为宠物的商业行为的确威胁到了一些物种,生物如此多样,我们仍然有很多选择:十分适合家庭饲养的鬃狮蜥、前段时间流行起来的蓝舌石龙子、人气一直颇高的豹纹守宫和相对没那么热门的肥尾守宫、睫角守宫等;玉米蛇、王蛇、猪鼻蛇等游蛇;各种角蛙、包括老爷树蛙在内大部分的树蛙、水栖的小丑蛙等,虎纹蝾螈、火蝾螈等,两栖纲绝大多数的物种都还可以饲养。”
2019年6月19日,北京新官园花鸟鱼虫市场,爬虫商店里展示的爬宠。新京报记者王贵彬 摄
爬宠涉保涉法争议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有不少因饲养蟒蛇、陆龟、绿鬣等保护动物而获刑的案例。新京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爬宠”,发现自2013年以来就有相关判例,涉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被告人售卖方式大多涉及网络社交软件(以微信、QQ为主),部分有实体店。记者比较20余例判决书注意到,被告人刑期在三个月至十二年不等,大多在一至六年;案情最严重者出售超过70只保护动物,且是明知故犯;案情最轻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1只保护动物;从饲养到倒卖赚差价的案例较多。
“我相信有很多爬友都对这些规定充满了不解,甚至会有人感到气愤。毕竟在国内是不认野生个体和人工繁殖个体的,无证饲养一律按照野生来算,而那个证明又是如此难获得。明明像球蟒和墨西哥钝口螈这样的,已经有了成熟的人工繁育技术,很容易就能买到经过人工繁殖累代的变异个体,却仍然要被当作野生个体来处理。”前述资深爬友在专栏中写到。
他认为,爬宠文化在我国起步得很晚,它们不仅没有被大众所接受,官方也还没有对这些流入市场的繁多物种做好准备。国家也有很多要顾虑的地方,比如新的保护条例、海关的应对、走私问题、民众态度等等。
“我们起步得很慢,或许现在还跑不起来,我希望大家能够稳住心态,多给官方和民间一些时间。话又说回来,哪怕一项法律让你有多不满、你觉得它多没道理,你应该做的是提高大众的认识度和你的影响力,努力地去把它往更合理的方向改变,而非一边咒骂着它,一边强行去违反。”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在2018年全国两会时提案,建议驯养物种不认定为野生动物,区别对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尚伦生表示,由于驯养繁殖技术日益成熟,对有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商业利用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已经形成规模。许多原来濒危野生动物数量已有极大增加,收购、运输、出售这些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实际已无社会危害性。
尚伦生认为,《刑法》规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含义是确定的,必须是珍贵、濒危、野生的动物,不能任意扩大此概念的内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野生动物解释为包括驯养繁殖在内,此种扩大解释远远超出了刑法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概念内涵。这是同类案件面临的共同问题。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扩大了刑法规定的犯罪对象,属于入罪方面的扩大解释,不符合刑法的谦抑原则。
2017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但《野生动物司法解释》并没有改。”曾代理“鹦鹉案”的斯伟江律师认为,《解释》超越《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标准,2017年他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建议书》。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复函中表示,已经将斯伟江的审查建议“函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复函表示,已经启动新的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拟明确规定对于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的要体现从宽的立场,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确保相关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现在判的都以司法解释来判,并且处罚过重。现在繁殖技术发达,一些像工人繁育的蟒蛇类的爬宠,很多人并不知道刑期这么重,可能只是没有人工繁殖许可证,本来是行政处罚解决的问题却用了刑法。”斯律师表示。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技术人员金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无法鉴定区分球蟒、缅甸蟒等保护动物属于人工养殖还是野生动物。她表示,目前全球范围内技术都没有达到鉴定同一物种野生还是人工繁殖的水平,这一难题不仅存在于冷血动物中,大部分动物都无法通过技术区分,只有个别长期和人伴生的、由人类培养的可以区分。
斯伟江律师认为,判断是否属于人工繁殖,有些物种有明显区别,无法鉴定的情况下,可以从证据来判断,比如涉案动物来源、饲养条件等情况。
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实习生 向成之 李晓晨
编辑 曹林华 校对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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