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s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7:07 11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促进宠物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并出台了《成都市宠物经营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宠物经济悄然兴起,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宠物消费市场涉及领域也逐渐增多。近日,市城管委、为更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宠物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近年来,
《指引》针对宠物经营、宠物诊。管监的题问点难疗、无害化处置、互动体验等四个环节,以明确宠物经营者自身主体责任内容、宠物经营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及职能、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推动宠物行业难点问题的监管。
宠物种接应经营应办照 犬只经营应接种
根据《指引》要求,从事宠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应当依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做好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经营宠物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单位和饲养犬只的个人还应做好犬只预防接种、免疫留存。
宠物诊疗有许可 流程价格要公示
哪个宠物医院正规?有没有诱导消费或者过度检查?这些都是爱宠人士担心的问题。“市民给宠物看病时,一定要擦亮眼,选择正规的宠物医院和有从业资质的宠物医生,要先了解清楚诊疗流程和价格。”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指引》明确,从事宠物诊疗应当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诊疗机构还应建立相关病历、处方等管理制度,建立废物处理情况跟踪机制,强化兽药使用和用药记录的管理,规范处方笺的开具和查验,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需要强调的是,诊疗机构应建立诊疗流程及价格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诊疗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并提前明示消费者,以有效减少消费纠纷。
病死宠物不得随意丢弃 成都4家企业有无害化处理资质
伴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殡葬业也在全国各地兴起,从事该行业的许多店家会提供宠物遗体清理、遗体火化及宠物骨灰寄存等服务,还有一些店家会为客户制作纪念品,但并非每个店家都是合法合规的。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从事宠物及相关产品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有严格要求,应当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具有病原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和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该负责人强调,特别是病死的宠物不能随意丢弃或者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丢弃、处理病死宠物。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有资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企业有4家,《指引》同时鼓励从事宠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与这些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
猫咖狗咖需获得食品经营许可 餐饮和互动区应隔开
付费后可以抚摸、投喂宠物,时下,宠物互动体验非常受欢迎。根据《指引》规定,用于宠物互动体验的动物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强行免疫,并具备合法动物来源凭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得将禁养犬只用于互动体验。
经营者对动物进出场应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建立免疫注射、清洗消毒、染病动物隔离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同时为了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经营者应当根据宠物的脾气习性等特征,制定相应的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并采取显著位置公示、口头明确告知、设置安全保护措施等方式,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
像“猫咖”“狗咖”这种同时从事餐饮食品经营和宠物互动体验的店,该负责人表示,除应依法获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外,还应当确保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区、就餐区、辅助区)和宠物互动体验场所严格分割,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不能共用混用。
11月2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荔湾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中旬对穆某宠物店销售的宠物猫、狗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宠物店处以警告、罚款51.5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长期售卖带病“星期猫、星期狗”一宠物店遭多次举报2020年10月,在处理消费投诉举报过程中,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尹某某、刘某某、冯某某和张某某举报的都是一家名为穆某的宠物店。经深入询问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宠物店销售的宠物猫、狗在购买后1-7天内,容易出现犬瘟、犬细小病毒、犬冠状病毒、猫瘟、耳螨等病症,并且大都在4-12天内死亡。同年10月22日,荔湾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场属地派出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及街道办事处,对涉事的穆某宠物店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宠物猫、宠物狗大多数没明码标价,单就10月11日至10月20日期间的宠物进货记录表及销售记录显示,当事人购进并销售各类宠物百余只,加上销售的宠物用品及猫粮狗粮,涉及销售额10余万元。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推脱称不知宠物猫狗的具体进货地,也不存在网上销售行为,同时提供不了相应的销售合同和相关收据、发票等。协助调查中,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确认,当事人曾因经营染疫动物的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属地派出所也确认,曾处理涉及当事人销售带病宠物猫狗引致的纠纷16宗。执法人员从国内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当事人被消费者起诉销售患病猫狗的4份民事判决书(已生效),此外还查询到有关媒体、自媒体对当事人上述行为报道的视频、评论截图,对当事人销售带病宠物猫狗的违法事实进行了确认。
处以警告、罚款51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据介绍,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当事人销售的宠物猫狗经常出现“质量问题”,也就是售卖带病的“星期猫”、“星期狗”,却拒绝消费者退货、退款和赔偿要求,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宠物及宠物用品,违反了《价格法》,构成价格违法行为;使用“霸王条款”合同,加重了消费者责任,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构成了合同违法行为。 10月中旬,荔湾区市场监管局于对穆某宠物店销售的宠物猫、狗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宠物店处以警告、罚款51.5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吴绍斐、董艳
来源:广州日报
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