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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算物权吗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8:27 28


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小区内不让养狗么

没有的,物业管理条例是每个省政府制定的,跟小区无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三条 业主义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效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与业主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小区养宠物,影响其他业主怎么办?

可以找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出面和养宠的邻居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还是不听劝导,可以联合其它受影响的邻居一起起诉,如果因邻居饲养宠物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宠主赔偿。

具体案例:在小区共有部分私自搭建饲养家禽,影响小区整洁环境,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4位邻居以排除妨碍为由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拆除私搭平台、构筑物、鸽子窝、狗窝、鸟窝,恢复原状,同时要求王先生在小区范围内书面赔礼道歉。

邻居们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11月以来,王先生利用其所居住的居民楼共有部分的楼体闪檐和外墙面,在窗下的南面、东面、东北面部位私自搭建平台,并焊接铁笼子形成构筑物。然而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王先生在其扩大的面积上养狗、养鸡,甚至养鸽子、养鸟,并堆放杂物,导致楼下堆满粪便,恶臭难闻,致使邻居们常年不能开窗户,极其严重地污染小区环境、滋生病菌、传播疾病、损坏建筑物外观。

邻居们表示,王先生饲养动物的行为严重地污染了小区环境,并严重干扰邻居的生活且败坏文明风尚,破坏防治甲流工作。同时,王先生的行为违反《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小区文明公约。经周边居民、街道居委会、城管执法队、区政府、物业公司多次对被告劝阻和批评教育,王先生仍然拒绝,故邻居将王先生告上法院。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有哪些

您好: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客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主要有以上几个方面,由此可以知道,享有相关的权利的同时,业主额需要履行不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缴纳物业管理费等义务。在发现自己的亲爱力受到侵害之后,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或者是直接请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楼上养宠物,楼下怎么办?

可以找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出面和养宠的邻居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还是不听劝导,可以联合其它受影响的邻居一起起诉,如果因邻居饲养宠物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宠主赔偿。
具体案例:在小区共有部分私自搭建饲养家禽,影响小区整洁环境,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4位邻居以排除妨碍为由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拆除私搭平台、构筑物、鸽子窝、狗窝、鸟窝,恢复原状,同时要求王先生在小区范围内书面赔礼道歉。
邻居们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11月以来,王先生利用其所居住的居民楼共有部分的楼体闪檐和外墙面,在窗下的南面、东面、东北面部位私自搭建平台,并焊接铁笼子形成构筑物。然而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王先生在其扩大的面积上养狗、养鸡,甚至养鸽子、养鸟,并堆放杂物,导致楼下堆满粪便,恶臭难闻,致使邻居们常年不能开窗户,极其严重地污染小区环境、滋生病菌、传播疾病、损坏建筑物外观。
邻居们表示,王先生饲养动物的行为严重地污染了小区环境,并严重干扰邻居的生活且败坏文明风尚,破坏防治甲流工作。同时,王先生的行为违反《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小区文明公约。经周边居民、街道居委会、城管执法队、区政府、物业公司多次对被告劝阻和批评教育,王先生仍然拒绝,故邻居将王先生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饲养动物之权利不得滥用
饲养动物供个人娱乐消遣或者生活生产这些并不能非议,但是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其饲养的动物伤害他人、扰民滋事甚至污染环境,这就不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个人的事了。
本案中王先生利用其所居住的居民楼的共有部分,私自搭建平台等构筑物,并在该自行搭建的平台、铁笼中饲养动物、堆放杂物,导致楼下堆积动物粪便恶臭不堪,邻居因为王先生的行为常年不能开窗,这严重影响了邻居们的生活秩序。
居民楼的公共部分本来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不得随意由私人侵占私用,王先生无视其他居民的权利私自占用其居住的建筑物共有部分,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饲养动物、堆放杂物,不但对王先生居住的小区环境卫生造成破坏,而且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安全性也造成损害,这也是不尊重社会公德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因此邻居们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王先生主张权利,要求其拆除私自搭建的平台等构筑物,不得在公共场所饲养动物、堆放杂物,如果因王先生在本案中的行为造成损害的,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赔偿。
饲养动物、管理动物在给动物的饲养人带来生活上的娱乐或者生产上的方便的同时,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社会公德,应当严格履行一些必要的义务与行为规范,不得给他人生活带来不便,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充分考虑他人的利益,更加科学合理地饲养、管理动物。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创造出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秩序。
由于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较早,当时适用的《侵权责任法》现已失效,但针对相关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在小区里养宠物对邻居有影响吗?

可以找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代表出面和养宠的邻居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还是不听劝导,可以联合其它受影响的邻居一起起诉,如果因邻居饲养宠物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宠主赔偿。

具体案例:在小区共有部分私自搭建饲养家禽,影响小区整洁环境,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4位邻居以排除妨碍为由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拆除私搭平台、构筑物、鸽子窝、狗窝、鸟窝,恢复原状,同时要求王先生在小区范围内书面赔礼道歉。

邻居们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11月以来,王先生利用其所居住的居民楼共有部分的楼体闪檐和外墙面,在窗下的南面、东面、东北面部位私自搭建平台,并焊接铁笼子形成构筑物。然而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王先生在其扩大的面积上养狗、养鸡,甚至养鸽子、养鸟,并堆放杂物,导致楼下堆满粪便,恶臭难闻,致使邻居们常年不能开窗户,极其严重地污染小区环境、滋生病菌、传播疾病、损坏建筑物外观。

邻居们表示,王先生饲养动物的行为严重地污染了小区环境,并严重干扰邻居的生活且败坏文明风尚,破坏防治甲流工作。同时,王先生的行为违反《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小区文明公约。经周边居民、街道居委会、城管执法队、区政府、物业公司多次对被告劝阻和批评教育,王先生仍然拒绝,故邻居将王先生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饲养动物之权利不得滥用
饲养动物供个人娱乐消遣或者生活生产这些并不能非议,但是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其饲养的动物伤害他人、扰民滋事甚至污染环境,这就不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个人的事了。

本案中王先生利用其所居住的居民楼的共有部分,私自搭建平台等构筑物,并在该自行搭建的平台、铁笼中饲养动物、堆放杂物,导致楼下堆积动物粪便恶臭不堪,邻居因为王先生的行为常年不能开窗,这严重影响了邻居们的生活秩序。

居民楼的公共部分本来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不得随意由私人侵占私用,王先生无视其他居民的权利私自占用其居住的建筑物共有部分,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饲养动物、堆放杂物,不但对王先生居住的小区环境卫生造成破坏,而且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安全性也造成损害,这也是不尊重社会公德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因此邻居们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王先生主张权利,要求其拆除私自搭建的平台等构筑物,不得在公共场所饲养动物、堆放杂物,如果因王先生在本案中的行为造成损害的,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赔偿。

饲养动物、管理动物在给动物的饲养人带来生活上的娱乐或者生产上的方便的同时,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社会公德,应当严格履行一些必要的义务与行为规范,不得给他人生活带来不便,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充分考虑他人的利益,更加科学合理地饲养、管理动物。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创造出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秩序。

由于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较早,当时适用的《侵权责任法》现已失效,但针对相关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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