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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8:27 32
很多狗狗都是撒手没,主人带着狗狗出门玩,不少狗狗会激动的乱跑。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首先说明狗狗的情绪不稳定很容易激动,会导致它吓到或者攻击陌生人,这样会对狗狗、主人和陌生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财产损失;其次出门乱跑很容易走失,特别是金毛、萨摩耶、二哈这样的狗狗。这就需要主人及时的安抚狗狗的情绪,再给狗狗套上牵引绳,次数多了就不会乱跑了。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面自然也包括狗咬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追究刑责,那就是如果是行为人唆使狗咬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可能涉嫌犯罪。
通俗地说,狗咬人是民事纠纷,可是放狗咬人就是犯罪。由此可见,该不该追究刑责,能不能追究刑责,确实有法律上的障碍或者争议未明之处。
相关法律:
《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钱江晚报:恶狗逞凶咬伤人,能否追究主人刑责
这个问题回答过。关键在我国把宠物定性为私人财产,尽管社会上可以随意强拆,但在这个问题上却变成了神圣不可侵犯。因此发生车祸毫无疑问车主是侵害了私人财产,赔偿是免不了的。在这个基础上,狗主人看管不严也负有责任,大家赔一点了事。
正确地讲,狗跑到道路上,是狗侵害了道路交通安全而不是车子。所以,是私人宠物侵害了车主的安全而不是车主侵害了私人的个人财产。赔偿的应该是那个狗主人,但这个道理现在讲不通。
交警认定你什么责任就是什么责任,没有得猜。
依据双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
看双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双方责任。
《合同法》
第290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302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
第31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刑 法》
第21条第2款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交通事 故责任认定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九条予以确定。 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 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予以确定。 不承担责任: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 通事故;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 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 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 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 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受害人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一并作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查明 的事实和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确定案件的责任承担人
您好!交通事故开车的人不是车主,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驾驶员没有能力赔偿,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谢谢阅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车主违规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引发交通事故的,由车主承担责任。
驾驶证不论新旧 只要拿到证交警就会承认 可以开车上路 出事故交警判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 难道我借钱给你 半路你被小偷偷走 还要我再给一次吗
科目三考试出车祸学员不用承担责任的。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考官的全责任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七条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在农村撞到狗是谁的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具体如下:
1、狗由狗主人栓着,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狗主人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驾驶员将其撞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狗没有拴住,鉴于其行为具有不可控性,狗主人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驾驶员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撞死,驾驶员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3、狗没有拴住,驾驶员也存在违章驾驶,驾驶员和狗主人应该分担损失。
撞伤狗处理流程:
1、如果车主在行驶过程当中撞伤狗的话,最好还是先将动物送至宠物医院;
2、撞到有主人的动物是需要负责的,因为相当于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这时最好的办法是打110和保险公司电话寻求帮助,千万不要选择逃逸或者和狗主人发生冲突;
3、狗证在处理纠纷中是必要的。很简单,狗证就是证明狗身份的,有狗证的狗才算是狗主人的合法“财产”,如果狗狗主人没有给狗上“户口”,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狗证的狗自然也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狗证的狗被车辆撞了,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车主是有权拒绝狗主人索要的赔偿的;
4、责任判定。狗有没有拴狗链是关键。如果车主撞的狗是有相关证件的,那么就可以进入到聊赔偿损失的阶段。但这里还有第二个层面需要聊清楚,就是狗有没有与主人同行并栓了链子,这个决定着双方责任划分的问题。
综上所述,乡村道路上把狗撞了, 驾驶机动车的一方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能证明狗未栓绳,导致事故发生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种、狗拴了绳子——车主全责。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绳子牵着走,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第二种、狗没拴绳子+车辆正常行驶——狗主人全责。如果狗没有绳子拴着的,且撞狗的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当然,在道德角度车主也不能强势冷漠对待,给予狗主人一定的安慰也是必要的。
第三种、狗没拴绳子+车辆违法行驶——都有责任,调解处理。当然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发生任何事故纠纷,车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栓绳子的,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但具体的赔付还要在警方的调解下具体商量。
回到这个案例中,因为非机动车和狗主人均有过错,所以责任均担,车主最终赔偿了1500元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
带狗上街不拴狗链,就像安装着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发各种潜在的危险。所以,请系好狗链,文明养狗,才是最大的福报。车辆撞死狗,到底该怎样划分责任呢?警方及相关律师对可能出现的以下4种情况进行了分析。
1.车没跑,狗没拴绳子或主人牵领不当。狗主人需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发另外的交通事故后,司机可向狗主人索赔。2.车没跑,狗拴了绳子且主人进行合理牵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需对狗的伤亡及由此引发的其他交通事故负全责。
3.车跑了,狗没拴绳子或主人牵领不当。司机将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并不需要承担所有责任。4.车跑了,狗拴了绳子且主人进行合理牵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将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并需要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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