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百科

狗狗百科

Products

当前位置:首页 > 狗狗百科 >

离婚风波:狗儿子抚养权成焦点,夫妇争议引关注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7 09:23 8


说起来,咱们的宠物界也闹出了不少“官司”。这不,最近就有一对夫妻因为家里的“狗儿子”抚养权闹得沸沸扬扬。

离婚风波:狗儿子抚养权成焦点,夫妇争议引关注

“狗儿子”抚养权之争

金先生和曾女士,这对曾经的恩爱夫妻,因为“狗儿子”可可的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金先生,一个在外企工作的职员,收入颇丰,却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曾女士,一位医院的护士,日夜颠倒,辛勤工作。两人因为聚少离多,一直没有孩子,可可便成了他们的心头肉。

金先生出差回家,还没进门就看见妻子堵在门口,怒气冲冲地说:“我们之间长期紧绷的关系也该结束了,还是吧!”金先生听后,心中不禁感叹,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可可,这只金毛小狗,一直是夫妻俩的心头宝。金先生每次出差回来,都会给可可带上许多狗粮和宠物用品;而曾女士下班休息,就会带可可出门溜达,还亲自给它打扮、洗澡。可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曾经一度羡煞旁“犬”。

然而,如今可可的抚养权成了焦点。金先生提出,离婚后,“可可”一定要归他。曾女士却坚决反对,因为可可的生活一直是由她照顾,她早已把可可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法律依据:宠物抚养权属财产争议

最后,曾女士为了可可,甚至将金先生告上了法庭。律师在了解情况后,给出了以下建议:

  1. 金先生和曾女士对于宠物是没有“抚养权”的,他们所争议的问题其实是财产问题,应当按照财产争议来解决。
  2. 他们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协议的方式处理这一争议。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他们可以达成双方都能认同的协议,继续共同饲养,也可以由一方饲养、一方探望。

法律依据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财产分割,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可可的抚养权之争,让我们看到了宠物在家庭中的地位日益提高。虽然宠物不是家庭成员,但它们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却越来越重要。希望这起案件的判决,能给广大宠物主人们一个启示:在享受宠物带来的欢乐的同时,也要关注宠物的权益。

离婚风波:狗儿子抚养权成焦点,夫妇争议引关注

标签:

提交需求或反馈

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