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s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7 13:38 31
重磅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宣布,我国尚未有明确的肉用犬品种。这意味着,所有经营狗肉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
7月12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首次明确提出我国没有肉用犬品种。
根据答复,农业农村部表示,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犬类管理法律法规,只有少数大中城市出台了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且以管理宠物犬为主。
答复中还提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因此,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农业农村部表示,对于狗的管理,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农业农村部强调,下一步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它基金监事、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的孙海阳律师指出:“食品安全法里早就规定,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经营,这就意味着,经营狗肉,绝对是违法的!”
以下是一张表格,展示了我国犬类管理的现状:
| 地区 | 犬类管理法规 | 犬类数量 | 管理效果 |
|---|---|---|---|
| 北京市 |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 约200万 | 基本实现规范管理 |
| 上海市 |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 约150万 | 逐步实现规范管理 |
| 广州市 | 《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 | 约100万 | 有序推进管理 |
| 全国其他地区 | 地方性法规及规章 | 约1000万 | 管理效果有待提高 |
我国农业农村部明确表示没有肉用犬品种,这为打击非法犬肉交易提供了有力依据。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护动物权益,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