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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养狗后果:铲屎官必读!宠物违法,爱犬或将坐牢?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7 23:05 33


狗狗

违规养狗后果:铲屎官必读!宠物违法,爱犬或将坐牢?

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它们可以化身靠谱的卫士

将可疑的陌生人拒之门外

它们也可以给人带来欢乐

几个呆萌的动作表情

就能把主人逗得合不拢嘴

养犬、宠汪无可厚非,但由此产生的一些不文明陋习,大家必须警惕:

遛狗不戴狗链或狗绳,狗狗的突然撒欢让人心惊胆战,甚至伤及路人。

纵容狗狗随地大小便,路人走路如同 “探地雷”,稍有不慎就会中招。

这些行为直接影响了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扰乱了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市民有关规范养狗、文明遛狗的呼声也是不绝于耳。

为加强我市犬只规范化管理

我市专门划定了

犬只管理区域

以及重点整治区域

其中

在重点整治区域内

严禁遛犬!!!

违规养狗后果:铲屎官必读!宠物违法,爱犬或将坐牢?

犬只管理区域范围

区域 范围
万秀区 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
长洲区 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西至三龙中央储备粮库东侧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
龙圩区 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路,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依据《梧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民在管理区内遛犬,必须遵守以下的规定:

管理区内,犬只在楼道、公共阳台、道路、广场等人员活动的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等遗弃物,养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并处理干净。

管理区内携犬出户的,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约束,犬只必须束犬绳、犬链,犬链长不得超过2米,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犬链牵引;遛犬时注意避让行人,尤其要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必要的费用,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重点整治区域

区域 地点
万秀区 白云山公园、防洪堤、西堤路等区域地段。
长洲区 市政广场、玫瑰湖公园、西堤路等区域地段。
龙圩区 世纪广场、苍海湖公园等区域地段。

我市在各城区重点整治区域专门设立禁止遛犬标识牌

除了划定犬只管理区域外,我市还对养犬“入户”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中明确要求,养犬人必须依照《梧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携带犬只到住所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犬只登记证》。

办理地点

区域 派出所 地址 电话
万秀区-河东片 红楼派出所社区警务队 万秀区广仁路19号 0774-3999769
万秀区-河西片 角嘴派出所社区警务队 文澜路98号 0774-3999791
长洲区-大塘派出所 大塘派出所 长洲区西环路上段7号 0774-3828738
长洲区-新兴派出所 新兴派出所 长洲区新兴二路193-2号 0774-3821211
长洲区-兴龙派出所 兴龙派出所 长洲区勤政路5号 0774-6019706
长洲区-长洲派出所 长洲派出所 长洲区竹湾路8号 0774-3891224
龙圩区-城西派出所 城西派出所 龙圩区龙城路155号 0774-2662299
龙圩区-龙城派出所 龙城派出所 龙圩区沿江路一号 0774- 2684777

下一步

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

对携犬进入市区重点整治区域等违规养犬行为

进行大力整治

依据《广西犬只管理暂行办法

不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证》的犬只属违章犬

一律作野犬处理

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扣押

送市公安局犬只收容站留检

市公安局犬只收容所。为免爱犬遭受“牢狱之灾”,请各位主人们务必依法依规养犬。

文明,从你我做起

违规养狗、遛狗,令人们生厌的不仅仅是没有牵绳、捣蛋作乱的狗狗,最令我们气愤的,是对自家宠物放纵不管的主人。如何规范养狗,归根结底是要提升养狗人的自身素质,强化其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

整治环境,人人有责。热切期盼广大市民做城市建设的有心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养狗的不良行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动身边人,影响更多人,为创造我市安宁和谐、宜居宜商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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