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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宠物店内遭狗咬伤引发流产,狗主人须担七成责任!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8 06:15 34


去年2月,林丽去宠物店给自家的狗狗美容,却没想到自己成了受害者。在等待的过程中,一只[阿拉斯加](/y/532673.html)犬突然冲上来,在她的脸上狠狠咬了一口。结果,林丽不仅脸部受伤,还因为受到惊吓,导致怀孕流产。经过治疗,林丽的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疤痕,心理上也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事情发生后,狗主人丁某赶到医院,为林丽支付了6000多元的医疗费。但与实际治疗费相比,这仅仅是杯水车薪。为了讨要说法,林丽将狗主人丁某以及宠物店都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7万余元。 意外:宠物店内被咬伤脸 去年2月,林丽带着自家的狗狗去宠物店美容,没想到在等待过程中,一只同样来美容的**阿拉斯加**犬突然冲了上来,在她的脸上狠狠咬了一口。事情发生后,林丽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检查,医生告诉她,她已经怀孕了。因为这次意外,林丽不仅脸部受伤,还因为受到惊吓,导致怀孕流产。治疗过程中,林丽的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疤痕,心理上也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事情发生后,狗主人丁某赶到医院,为林丽支付了6000多元的医疗费。但与实际治疗费相比,这仅仅是杯水车薪。为了讨要说法,林丽将狗主人丁某以及宠物店都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7万余元。 庭审:狗主人宠物店相互推诿 法庭上,对于此次事故的责任,狗主人丁某和宠物店均认为在对方身上。丁某表示,事情发生在宠物店内,自己也是消费者,事情发生后他已经承担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而宠物店作为经营者,对这件事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 宠物店则认为,狗咬人是因为丁某没有把狗牵住,才导致了事情的发生。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南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在重点管理区,养犬实行登记制度;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而丁某养的**阿拉斯加**犬明显属于大型犬,并且并未按照规定采取拴系束犬链牵领、戴嘴套等安全措施。 判决:狗主人承担7成责任 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宠物店从事以宠物美容、寄养等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对宠物的防患意识应当高于顾客,也有责任保障顾客的安全。可事发宠物店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由一只大型犬在店内随意活动,导致林丽被咬,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而丁某违反《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狗,又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已经对他人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林丽并未有任何不当举措。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丁某与宠物店老板赔偿林丽各项损失共计4.5万元。其中,丁某没有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受损害,应该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3.15万元;宠物店老板任由狗在店内随意活动,导致林丽被狗咬伤,应该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1.35万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宠物店和宠物主人都要提高警惕,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宠物带来的快乐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

孕妇宠物店内遭狗咬伤引发流产,狗主人须担七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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