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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8 14:41 11
各位铲屎官们,听说了没?从2023年6月1日起,《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啦!这条新规可是对咱们养犬一族有着很大的影响哦,赶紧来看看吧!
咱们得了解一下第一章《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说的是制定这个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就是咱们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从事犬只经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提到了管理原则,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这四者相结合,共同维护养犬环境的和谐。第四条提到了分区管理,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第五条说的是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养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说到分区管理,这里有个表格,给大家展示一下各区县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 | 区县 | 城市建成区范围 | | :-------------- | :-------------- | | 渝中区 | 渝中区行政区域 | | 江北区 | 江北区行政区域 | | 南岸区 | 南岸区行政区域 | | ... | ... |
大家可以根据这个表格,了解自己所在区域的养犬管理要求。
根据第五条的规定,公安、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都要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开展本辖区犬只防疫、流浪犬只控制和处置工作。这样一来,咱们养犬人也要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好咱们的生活环境。
养犬人自律是关键!根据新规,养犬人要遵守以下规定:
1. 犬只必须接受定期防疫,持有有效免疫证明。
2. 犬只外出必须拴绳,不得随意放养。
3. 犬只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公园、医院等特定区域。
4. 犬只产生的粪便,养犬人必须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5. 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对于违法养犬的行为,新规也明确了处罚措施:
1. 拒不接受防疫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 随意放养犬只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 未经批准进入特定区域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 捡拾流浪犬只不报案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新规的实施,旨在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权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遵守新规,做文明养犬人,为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提醒各位铲屎官,养犬虽好,但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做到文明养犬,让狗狗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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