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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狗伤人,主赔41万!宠物安全记心间!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2-20 05:49 14


哎呦,各位铲屎官们,今天咱们得来聊聊这个遛狗不牵绳的严重后果。可不是闹着玩的哦,这不,最近就出了一个大新闻,让人看了都心惊肉跳。

遛狗不牵绳,狗伤人,主赔41万!宠物安全记心间!

话说,这位王某啊,在遛狗的时候没牵绳,结果狗狗和电动车来了个亲密接触,电动车驾驶员被撞得鼻青脸肿。这下好了,伤者要求狗主人赔偿近46万元,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不过,最后在扬中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的审理下,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终于有了结果。

2019年8月31日,刘某骑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与王某未牵绳的狗发生了碰撞。当时,刘某已退休,并被返聘为某单位高级技术人员。这次事故导致刘某颈部脊髓损伤,右侧第4、5根肋骨骨折等伤情,可真是让人心疼啊。

后来,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为伤情严重,刘某先后转至上海、南京两地治疗,后又转回扬中进行康复,其间花费医疗费30万元。鉴定结论显示,刘某脊椎受伤导致瘫痪,构成七级伤残。

扬中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带其饲养的拉布拉多宠物狗在散步过程中未按照犬类管理办法对犬束犬链,导致宠物狗撞上刘某的电动自行车致其摔倒。王某应当对刘某的损伤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鉴定意见表明,刘某目前状况系在自身颈椎间盘突出的基础上车祸外伤所致,如将刘某的损伤后果全部由王某承担有失公允。故此,扬中法院综合该案实际情况,根据事故发生的过程、刘某自身情况以及治疗情况,酌定由王某承担65%的民事责任,刘某自行承担35%的民事责任。

经核定扣除王某前期预付的费用,2021年12月8日,扬中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向刘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45.87万元。

王某认为费用过高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2022年4月19日,经市中院调解,王某同意赔偿刘某41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各位铲屎官们,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也觉得遛狗牵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出了事,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一定要记住,遛狗时一定要牵绳哦!

遛狗不牵绳,狗伤人,主赔41万!宠物安全记心间!

下面,让我给大家分享几个遛狗时的小技巧吧:

1. 选择合适的时间:避免在人流密集的地方遛狗,尽量选择人少的时候,以免发生意外。

2. 保持距离:在遛狗时,要时刻注意狗狗的动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狗狗突然冲向其他行人或车辆。

3. 培养狗狗的服从性:平时要多训练狗狗,让它学会听从指令,这样在遛狗时才能更好地控制狗狗的行为。

4. 注意狗狗的饮食:遛狗前,要确保狗狗已经吃过饭,以免狗狗在遛狗过程中出现不适。

5. 保持清洁:遛狗时,要注意狗狗的排泄物,及时清理,以免影响环境卫生。

最后,希望每位铲屎官都能时刻关注狗狗的安全,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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