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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3-16 00:40 10
《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物业服务企业需对本区域内犬只进行免疫、登记,并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和报告。
养犬人需在犬只满九十日或免疫间隔期届满前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取得免疫证明。
养犬人应在取得免疫证明后十五日内进行养犬登记。
遛犬时需牵绳,清理犬只粪便,避免犬吠扰民。
携犬进入公共区域需避开高峰时间,采取相应措施。
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具体品种由公安、农业农村部门拟定。
为宠物提供均衡的饮食,避免过量喂食,预防肥胖和疾病。
每年至少带宠物进行一次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按时为宠物接种狂犬病疫苗,保障宠物和人类的安全。
镇江市养犬新规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宠物生活质量,保障公民权益。让我们共同努力,遵守规定,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欢迎您用实际体验验证上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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