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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3-17 01:04 8
随着宠物经济的兴起,领养宠物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在领养过程中,一些乱象也层出不穷。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宠物领养中常见的乱象,帮助您规避风险。
一些商家和私人繁殖者以免费领养为噱头,捆绑销售溢价宠物产品,并设定高额违约金,从中获利。此外,一些私人繁殖者以“小偿”、“营养费”等名义收取对价,并提出回访探视、指定事项等要求,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送养人对送养宠物多有感情基础,往往会设定个性化的待遇标准和要求回访探视。当双方观念不一致时,易生口角纷争。许多送养人反悔想要拿回归属权,而许多领养人也自觉个人隐私和住宅安宁权受到侵犯。
由于我国缺乏专门的动物福利保护法,宠物领养多数基于网络沟通,属于“盲婚哑嫁”,事前承诺易成虚文。领养后玩失联甚至虐待遗弃事例时有发生,而不做安全措施、不科学喂养等消极不作为现象更数见不鲜。
领养是无偿赠与,本质是一种施惠行为。当合同设定考察押金、触发性违约等约束性条款时,则构成附义务赠与。领养人需警惕“送养”成“强卖”的常态。
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免费领养的名目实施诈骗,如发布免费领养宠物资讯后,以虚假物流信息为饵,诱导领养人支付押金、诚意金等。
送养人应先在合理期间内通过联系场所管理者、网络发布资讯、周围张贴布告等方式寻找原主,无果后再行送养,以免卷入纠纷。
送养人需对领养人的饲育意愿、能力和知识水平进行充分考察,并规范化送养协议,包括约定成文、合理记载追溯性信息、披露宠物健康等基础状况、设定约束性条款等。
领养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成为合格的饲主需要更深的功课。领养后,饲主需要学习文明科学的饲育知识,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当送领养双方发生争执时,应通过沟通协商纾解矛盾,以合法渠道解决纠纷,避免反噬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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