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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宠必看!这些宠物不适合做宠物伴侣!”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3-23 07:30 13


嘿,各位爱宠人士,养宠物是件超级温馨的事情,但你知道吗?并不是所有小动物都适合成为你的宠物伴侣哦!今天就来给大家揭秘一番,避免大家踩雷。

“养宠必看!这些宠物不适合做宠物伴侣!”

警惕!这些动物可能让你陷入法律困境

记得哦,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这一天,来宾市森林公安局提醒我们,在养宠物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这些小家伙是不是野生保护动物。别看它们可爱,有些可是受法律保护的哦!比如,有人因为养猴子,竟然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

真实案例:非法养猴,代价惨重

2018年2月,来宾市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城区发现了一名非法养猴的女子姜某。原来,姜某在外地养了多年的野生动物,但因为来宾没有动物园,她就萌生了开一家小型动物园的想法。结果,她从网友那里非法购得5只猴子,其中2只因为生病死了。最终,姜某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养宠必看!这些宠物不适合做宠物伴侣!”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触犯法律必受罚

经过鉴定,姜某非法购买的3只猴子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豚尾猴。这可是触犯了法律的严重行为啊!而且,猴子、象龟、辐射陆龟、苏卡达陆龟、画眉等动物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意买卖和饲养。

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成果丰硕

据森林部门统计,2017年至今,我市共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5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6人,清除、缴获猎具和鸟网一批,收缴野生动物3826头、野生动物制品22件。其中,缴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豚尾猴5只,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麂、草鸮、阳彩臂龟、池鹭等一批,放生红嘴鸟、画眉鸟、野生八哥等鸟类5000余只。

温馨提醒:养宠前,先了解它们的“身份”

养宠物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它们的身份,避免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同时,也要关注它们的健康状况,给予它们适当的关爱和照顾。毕竟,每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和呵护。

养宠物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宠物,尊重生命,遵守法律。让我们一起为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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