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s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3-24 00:20 8
7月10日,禅城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狗引发的纠纷案。这起案件的主角是一只刚刚满月的土狗,它不仅成为了法律纠纷的焦点,也引发了人们对宠物养护问题的深思。
在这起案件中,法官田媛详细阐述了陈女士在举证误工费和玉镯价值方面的诉讼风险。同时,她向林女士清晰地解释了侵权责任法关于宠物饲养人义务的相关规定,指出林女士确实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给狗拴狗绳的不当行为。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可以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林女士因未拴狗绳,遛狗时未尽注意义务,导致狗只“闯祸”吓倒邻居,最终与邻居对簿公堂。
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宠物饲养人应增强安全意识,合理饲养和管护所养宠物,注意公共文化,带宠物外出时应佩戴绳链约束,确保其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而作为路人,切勿随意逗弄别人宠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018年7月18日,林女士向民一庭田媛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了对田媛法官精心负责调查、耐心详细调解,妥善化解其与陈女士之间邻里冲突的深深感激。
在这起事件中,陈女士跌倒后右边额头淤青肿胀,手臂擦伤,手上佩戴的玉镯也碎落在地。送医后,医院诊断结果为:脑震荡,头外伤,头部皮下血肿,左上肢皮下血肿,多处软组织损伤,且因伤需要全休一个月。
本年5月18日早上6时许,家住禅城的林女士夫妇领着一条柯基犬准备在小区内遛弯,同小区的陈女士也恰好下楼散步。当陈女士走到小区内一处门口时,未拴狗绳的柯基犬忽然冲出电梯追逐陈女士。陈女士拔腿就跑,途经物业服务中心门口时忽然失去重心跌倒,不省人事。
很多市民喜欢在家中饲养宠物狗,增加生活乐趣,但部分宠物饲养人认为“我家狗很温驯,不咬人”,因而外出遛狗时常常不拴狗绳。然而,对一些儿童或怕狗人士而言,不管宠物狗是否温驯,他们都会感到恐惧。一些平常看起来温驯的狗只,在“发情期”或受到惊吓等情况下,也可能性情大变伤人。
事件发生后,陈女士的家属报了警,派出所曾就赔偿事件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和解。
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涉案手镯是否是在事件中摔碎的问题,田媛立即前往涉案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认真查看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随后,田媛将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向原被告双方进行反应,引导双方从保持和谐邻里关系、脚踏实地处理冲突的目的多次商量,最终促成双方于7月17日达成和解协议。
林女士在此次意外事件中虽然因遛狗未拴狗绳致人跌倒承担了相应的侵权责任,但该案的顺利调解最终修补了林女士与陈女士的邻里关系,所获得的法律结果、社会结果远非一纸判决所能相比。
2018年6月15日,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林女士夫妇赔偿其手镯损失100000元、医疗费1111.9元、误工费1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121111.9元。
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