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百科

猫咪百科

Products

当前位置:首页 > 猫咪百科 >

被诱至微信付款 线上买猫被层层加码遇萌骗 网购的宠物猫携带病毒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10 33


被诱至微信付款 线上买猫被层层加码遇萌骗

  一般情况下,网购宠物纠纷多以“货不对版”、到货后发生疾病等情况比较多, 我市一位市民遇到的纠纷却比较奇葩,她被商家诱导,在缺少第三方平台担保的情况下,私下转账,结果可想而知。

  记者调查中发现,无良商家依托电商平台招揽顾客继而转移他处交易的情况很是普遍,广大消费者需注意。

  网购猫咪却微信付款

  5月5日,崔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网购遭遇。

  崔女士很喜欢宠物,家中已经养了两只小猫

  前一阵在看短视频时,她喜欢上了一种叫“金渐层”的小猫,特别想拥有一只。

  崔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一个急性子,看到了喜欢的萌宠就想快点儿买回来,转了家附近的几家宠物店却没有自己中意的。此时,有朋友告诉她,以前网购过一只很好看的猫咪,建议她也上网去看看。

  崔女士在淘宝上搜索,她想要多比较一下,便与多个卖猫咪的商家进行沟通。

  咨询过程中,崔女士发现,商家一上来就让她添加工作人员的微信,说猫咪的图片和视频都会发到微信里。

  对此,崔女士也未多想,相继添加了多个商家的微信。咨询价格时,前两个商家报价1500元,在咨询到第三个商家时,这家店的猫咪崔女士十分喜欢,店家还说可以价格优惠到1000元。

  崔女士动了心,想立即到淘宝上下单,这时商家却表示,不能在淘宝上付款,只能通过微信来支付。

  崔女士向对方询问为何要在微信付款,商家称,淘宝上卖活体动物的都是在微信或支付宝上付款的,是怕有人恶意拍完再退,小动物是经不起“折腾”的,并承诺不会骗人,希望理解。崔女士觉得对方说得也有道理,便通过微信转账了1000元钱。

  被层层加码转账2000多元

  付完款后,便出现了各种意外。

  商家向崔女士承诺:90天之内猫咪的健康如果有问题,由商家负责。

  可是,崔女士没想到的是,对方又加了一个附加条件:这90天之内猫咪必须吃他们卖的粮食,如果不买,他们就不履行这一承诺。

  崔女士虽然知道这是商家“捆绑销售”的套路,可是,这个小猫咪自己如此喜欢,价格又合适,反正也要买猫粮,就给对方转了500元猫粮款。

  谈到邮寄问题时,对方让崔女士添加了一个快递员的微信账号。随后,快递员告诉她,猫咪空运到大庆的费用是590元,也要求微信转账。

  崔女士提出货到付款,被对方拒绝后,她又给快递员转了590元钱。

  就这样,连猫的影子都还没看到,崔女士已经给对方转去了2000多元钱,而且还都是微信转账,没有通过淘宝平台。

  卖家收钱后“消失”

  在付完了所有款项后,商家告诉崔女士,未来的几天要保持电话畅通。

  崔女士等了两三天后,接到了快递员的电话,她开心地以为是猫咪到了,可她发现并不是猫咪,而是一袋子猫粮。

  崔女士向卖家询问猫咪什么时候到,对方却不回复任何信息,就连快递员也是如此,不论问什么都是一言不发。

  当崔女士后来发现自己的微信被对方拉黑后,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崔女士立刻联系了淘宝官方客服。官方客服称,崔女士的交易不是在淘宝平台上进行的,直接表示“无法解决”。

  气愤的崔女士表示,自己太过大意,一心只想着快些买到喜欢的猫咪,却忽略了层层陷阱。

  网售宠物“猫腻”多

   崔女士的遭遇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打开淘宝,记者搜索到了多家销售宠物的网店。向多个卖家进行咨询后,发现他们的销售方式如出一辙:都是第一时间让消费者添加客服的微信。

  理由和崔女士说的一样,卖家说只有这样才能看到猫咪的视频和图片,方便挑选。如果表示有喜欢的宠物想要购买,卖家就会表示“活体宠物不能在电商平台上交易”,让记者通过微信支付。

  如此一来,我们便会掉进陷阱,因为,脱离了网购官方平台的交易毫无安全保障,在被骗之后很难维权。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采访了淘宝的官方客服。

  淘宝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个人财产和账户的安全,消费者在平台购物时尽量不要添加陌生人的微信,网购犬猫活体,要使用淘宝平台进行担保交易。

  客服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切勿私下转账,所有脱离淘宝购物流程的交易,均不在淘宝规则保障范围之内,可能会存在交易欺诈风险。

  网购宠物请规避风险

  通过网络方式购买宠物,因为时空局限等因素,可能导致不能直观全面地了解宠物品种、健康状况、免疫情况等问题,买卖双方容易忽视对权责承担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导致产生纠纷时各说各理,难以依法维权。

  消费者如需购买宠物,应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信誉良好的店铺;商家在出售宠物时,除了依法经营,更应自觉遵守公平交易、诚实信用原则,遵守与消费者的约定,共同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共建文明和谐社会。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留心查看宠物检疫证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在出售动物前应当提供检疫证明,确保出售宠物的健康,否则消费者可拒绝收货;二是不要轻信网店卖家秀。消费者网购宠物时,不要轻信小某书、某宝上宠物的图片、视频等,谨防“图物不符”;三是注意签订宠物买卖合同。宠物归根到底还是财产,消费者应当签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若遇到“宠物售出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四是留好凭证依法维权。消费者应尽可能收集保留与宠物交易有关的转账记录、健康证明、聊天记录等。遇到侵权行为,要积极依法维权并把线索移交给执法部门。

  如果你想要网购萌宠,请记牢以下这些法条,发生纠纷时可以为你提供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栏目策划/刘诚 文/摄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超

网购的宠物猫携带病毒

网购猫咪想退货“遭拒”

双方闹上法庭

王女士称,其在收到猫之后发现打喷嚏且体温较高,遂对猫重新做了血常规及抗体检测,同时增加了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显示王女士猫杯状病毒(FCV)Ct值为26.17,属于病原体含量较低(可检测到病原体)。

后王女士告知贝西中心工作人员,猫有炎症,且存在病毒,猜测未接种疫苗,同时怀疑收到的猫并非是视频中的猫。 她告知商家,认为该猫不能生育。最终,王女士提出解除合同并退猫,双方协商不成,起诉到无锡市新吴法院处理。

诉求未获支持

法院认为“解约”理由不足

法庭审理认为,王女士与贝西中心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由于宠物猫为活体动物,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谨慎选择,对于宠物猫的各种特征在订立合同前尽量作出详尽的约定。

该案中,王女士解除合同的理由为案涉宠物猫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即宠物猫携带病毒导致其无法实现将猫作为种猫进行繁育的合同目的,据此其要求解除合同,未获法院支持。

贝西中心一开始承诺对于宠物猫作基础的传染病体检,在王女士的要求下贝西中心承诺再增加抗体检测,对此王女士予以认可,后贝西中心提交的检测报告显示案涉猫的病毒抗体水平较高,血常规也正常,王女士在微信中对此也予以确认。双方并未提出进行病毒抗原检测的要求,故不能仅依据抗原检测结果认定贝西中心存在违约行为。

从双方提交的抗体检测报告来看,双方提交的抗体数据表面上看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存在明显矛盾的地方,对于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等关键病毒抗体都显示存在,仅仅系级别不同,对于王女士所着重指出的杯状病毒,双方的检测报告均显示抗体水平较高,即不容易感染病毒,尽管抗原报告上显示杯状病毒属于病原体含量较低(可检测到病原体),但从双方在微信约定的体检项目中无从得出携带杯状病毒,故不能以王女士自行作出的抗原检测报告解除合同。

再次,从双方微信聊天的记录来看,王女士在合同订立之前并未告知其合同目的为将案涉宠物猫作为种猫进行繁育,双方未就此达成一致,故王女士无权基于此理由解除合同。

案涉宠物猫为活体猫,结合医学常识和参考本院所作调查笔录,该院认为即便案涉宠物猫体内有杯状病毒抗体,也不能保证该猫不会被感染病毒。该案中,王女士提交的体检报告并未得到贝西中心的认可,因感染杯状病毒所需时间很短,考虑到案涉猫的实际交付情况以及王女士提交的体检报告载明的感染病毒的病原体较低的情况,无法确认该猫是否在交付之前就已经感染病毒。

该案双方的交易价格高达25000元,且猫为活体动物,具备品种、颜色等多种个性化特征,王女士作为买方本应审慎选择,如有特殊要求应当提前做出明确约定并到现场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后及时交付。王女士同意采用第三方运输的方式交易,且未到现场进行检测即下单交易,对于健康情况也仅通过微信发送的体检报告进行确认,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在案涉宠物猫交付后才发现问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容易让人产生合理怀疑。

退一步讲,即便王女士要求在本案诉讼中再行检测,双方也会对案涉标的物以及感染相关病毒的原因及时间段产生争议,从而导致无法确定案涉病毒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在交易前已经感染。对此,王女士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网购活体需谨慎

做好这些利于“避坑”

针对类似网购行为,案件承办法官提醒注意3个问题,从而方便维权。

宠物本身是一种活物,不像普通的商品,不确定因素太多,购买时最好不要图方便直接线上交易,最好能够到现场看到活物,避免收到之后因活物与图片、视频不符引起纠纷。

订立合同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将活体宠物的具体特征、品种、年龄以及健康状况等作出明确的约定,以免在出现纠纷后无据可循。

再次,宠物交付后一旦发生纠纷,确定标的物成为一大难题,双方应尽量通过图片、视频以及文字详尽描述宠物的具体特征,以防有人偷梁换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之外的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网络交易买受人的收货地法院为管辖法院,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买方进行维权。

这里提示,买方应当保存收货的相关证据,便于维权使用,如果不能证明则可能会导致到卖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增加维权成本。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陶善工

标签:

提交需求或反馈

Demand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