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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日案件】在网上购买宠物一周内死亡 花4千网购宠物猫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31 31


【津日案件】在网上购买宠物一周内死亡

圆圆的黄黑相间大眼睛

短短的可爱小腿

这只网购而来的矮脚猫

还没有给袁女士带来

更多“撸猫”的快乐

就让她陷入了

失去它的悲伤和与卖家的纠纷中

案 情 简 述

2022年6月22日

袁女士通过网络平台订购了一只矮脚猫。袁女士与卖家以微信形式沟通,约定价款6500元,当日,袁女士支付定金1500元。

2022年6月26日

卖家向袁女士微信发送了《定猫售后协议》。协议中记载:卖家省内包7天猫瘟腹水,省外包3天猫瘟腹水,出门起算。

2022年6月29日

袁女士支付尾款5000元、运费750元、中介费288元,共计6038元。

2022年6月30日

卖家将涉案猫咪以空运形式托运。

2022年7月1日

猫咪从广州运输至天津机场,袁女士于当日收到猫咪。

收到猫咪后

袁女士与卖家的反馈过程

7月2日,猫咪腿瘸

7月3日,猫咪体温高,没精神,需要就医

7月5日,猫咪没有胃口,便血,需要就医

7月7日,猫咪就医拍片后,医院确诊是腹腔积液,猫咪死亡

本是因喜爱而购买的猫咪

最终却因为生病死亡

让愉悦变成了悲伤

因猫咪死亡

且就医产生医疗费1023元

袁女士向东丽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判令卖家给付其合同款7538元及同期银行利息至实际还清日止,判令卖家给付其损害赔偿金1023元,共计8561元。

案 件 审 理

东丽法院认为

通过信息网络渠道买卖宠物

卖家应当确保宠物健康

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宠物检验检疫义务

庭审中

卖家确认猫咪发货时

并没有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买家购买宠物后,在合理期间,宠物确诊严重疾病,应根据卖家检验检疫义务完成情况分配举证责任,卖家未合理举证,应当承担向买家退款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卖家事先通过拟定格式条款的方式按照消费者所处地域不同设置低于猫瘟腹水潜伏期的质保期,减轻自己作为经营者的责任,限制了买家的主要权利,未经充分释明及买家明示同意,该格式条款应为无效。

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袁女士

货款、运输费、中介费、医疗费

共计8561元

网购需谨慎,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记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到正规的、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宠物店购买,并要求商家提供宠物检验检疫证明。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将宠物接种疫苗情况、售后争议处理方式等内容写进协议。如协议中出现类似霸王条款,应及时指出并与商家协商修改,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发生纠纷时,买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东丽法院

花4千网购宠物猫

2022年9月26日,原告王某通过网络联系以4000 元的价格向被告郭某购买一只3个月龄的蓝金渐层幼猫。双方通过微信协商,确认运费由原告王某负责,质量包落地,不包三天。

2022年9月27日,蓝金渐层幼猫通过空运送达长沙后,原告王某即将幼猫送至长沙某宠物医院进行 PCR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蓝金渐层幼猫存在白细胞异常的猫瘟症状。原告王某向被告郭某反馈了上述情况,被告郭某对PCR检测结果有异议,要求另行进行两次测试板检测。原告王某于当晚 19时许将案涉幼猫转送至长沙另外一家宠物医院再次进行了PCR 检测,检测结果仍然显示:蓝金渐层幼猫存在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阳性的猫瘟症状。

原告王某随即要求退货退款,被告郭某表示可以换货但无法退款。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王某将幼猫寄养在宠物医院,共计支付检测费及寄养费 2750元。2022年10月1日,蓝金渐层幼猫因病死亡。

原告王某随即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退还买猫款 4000 元,赔偿损失2750 元。

2023年3月31日,该案正式开庭审理。对于网购活体宠物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被告郭某举证证明双方已协商一致仅包落地,不包三天,即仅对猫瘟、猫腹水、猫当天死亡进行质保退款。被告郭某主张,案涉宠物售价 4000元,长沙区域的市场售价在 8000 元-10000 元,价格不同质保期和质保内容不同,故仅同意对案涉宠物进行换货。对于活体宠物的健康检测是进行测试板、PCR 还是血常规,被告郭某主张要进行两次测试板检测,原告王某两次对宠物进行的是PCR 检测。被告郭某自认,经其事后了解,PCR 检测作为一种病毒核酸检查,主要用来检查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等,相比于测试板更准确一些,更能够作为认定宠物是否患有瘟病的依据。

对于网购宠物的治疗问题,原告王某主张当时不宜治疗,防止宠物死亡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被告郭某主张如及时对宠物施打猫类的干扰素单抗,可以保证度过七天发病期,存活率在 80%-90%之间,原告王某存在未及时换货也未积极进行救治的过错。 被告郭某解释,市场中的幼猫、幼狗等宠物 80%来自于东北地区,并非饲养人有意售卖问题宠物,而是从北到南,宠物生活的环境变换容易导致生病,运输过程中也存在感染风险,恳请原告王某对此次网购的不愉快予以谅解。

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庭审,双方充分交流意见、消除误解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原告王某要求被告郭某退还买猫款4000 元和承担检测费、寄养费的一半 1350 元,共计赔偿 5350元,被告郭某仅同意承担 4000 元。

了解到双方的分歧,经法庭建议并细心劝导,双方就意外地发生互相谅解,达成了购猫款损失 4000 元各担一半,检测费及寄养费 2750 元由被告郭某承担的调解协议,最终被告郭某当庭向原告王某支付了 4750元。

庭后,被告郭某态度诚恳的向法庭申请并经同意,正式向同为爱猫人士的原告王某鞠躬致歉,并向原告王某表示以后可以就养猫经验多交流,对共同从事每年增长率为 200%的宠物饲养的朝阳产业展开合作。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章家怡 通讯员孙红梅

来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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