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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50 35
这几天,湖北仙桃市的一家理发店,因为宠物狗没拴绳,店主与上门执法的城管人员发生争吵,突然被一名执法人员扇了一耳光。店主说,店门养着两只小型犬,平时养在店内,狗证和疫苗都齐全。
这事儿店主很委屈,发到网上后,大家替他口头一顿“素质三连”,有网友热评:希望别有“临时工”被开除。
看到视频后,听到这一巴掌打得响,也打得草莽。在执法过程中,店主只是问了一句“哪条法律规定店内养狗也要拴绳”,这名城管恼羞成怒,直接出手一记耳光。
一言不合就打人,这名城管没有找准自己的定位,也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如果店主真是违反规定,可以拿出证据、条例,不能嘴上说着执法要有温度,手上打人却很有力度。你养狗、我劝导,本应该是正常的引导沟通,不能变成舆论事件,污染了身上的制服,让其他的城市管理人员蒙羞。
当地警方已经回应正在调查此事,希望能公正处置。
城管是个细心活,也是社会基层的秩序维护者,既要兼顾百姓生活,又要落实政策。更多考验的是执法水平,要用“绣花”功夫管理城市,“绣”的功夫到位了,城市的运行才能更顺畅、人民的生活才能更幸福。
可是就是因为这样,店主养的小狗从店里跑了出去,恰巧被路过的城管看到,城管队员拿着抄网要去抓狗。
这让店主气愤不已,双方在理论的过程中发生了口角,途中一名城管队员还抽了店主一个耳光!
原本就是店主有错在先,现在的局面彻底反转了。狗狗在店里确实不需要拴绳,但是在户外公共场所是需要栓绳的,这都是有明文规定的。
小狗跑出去外面,如果城管队员认为这样会影响市容,你尽管开罚单处罚,流程该怎么走就怎么走,可是如今城管队员的做法所惹怒了大众!
打人的城管必须要受到处罚,我们不管你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这都不重要了,我们要的就是你必须要受到处分。该停职调查就停职调查,该开除就开除。
前几天发生在广西桂平的事还没有平息,今天在湖北仙桃又发生了城管打人的事,这不得不让人怀疑,现在的城管真的是在用心为人民服务的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店主不谅解,那么将会面临着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且还要罚款。我不知道店主是怎么想的,如果是我的话,我坚决不出谅解书,一定要让你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想想这些城管队员也是当年的天之骄子,大多数人都是考公务员考上来的,曾经都是读书人,怎么出来工作以后就变成这样了?
想不通文明执法真的有这么困难吗?给你们看看吧,全国各地文明执法的数不胜数。
山西运城城管执法
上海崇明城管执法
我们再回到问题本身,小狗没有栓绳跑出去了,这确实不对,你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但是城管动手打人了,这个打人的人必须要受到处分,不然全国人民都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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