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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7:39 33
在社会上总有一群热心人,自发从事着流浪宠物的救助工作,正是由于他们这些人的存在,让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才重新获得了重生的机会。 最近发生的流浪狗咬人事件,不得不让我们认识到,长期喂养流浪狗还将可能面临着官司缠身,那我们还能有这种热心吗?
事件起因:近日,在陕西西安阎良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流浪狗咬人的案件。案发当天,方某在小区内散步时,被一条流浪狗咬伤右腿,花费了医疗费3200元。方某发现这虽然是一条流浪狗,但是小区内有个男子经常向狗投喂食物,于是向这男子提出索要赔偿,结果遭到男子果断拒绝,随后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男子三个月以来在喂养自家的宠物狗时,也会喂养流浪狗,有时还带着他一起遛弯儿,这只流浪狗也会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出现在男子家门口等待位置。因此法院认为男子承担责任,最终判决男子向方某支付医疗费。
小区内的流浪狗咬伤人,需不需要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无法找到原饲养人的,由目前的管理人承担责任。比如,物业公司作为管理小区的单位,如果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小区内喂养流浪狗的人只是偶尔喂养,就视为流浪狗没有管理人,那么如果流浪狗咬伤他人,喂养流浪狗的人就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喂养流浪狗的人经常性、长期性喂养,就可认定为喂养流浪狗的人与流浪狗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喂养流浪狗的人就成为流浪狗的管理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喂养流浪狗的人就需要向受伤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所以,喂养流浪狗偶尔喂养一两次可以,但不能长期喂养。长期喂养流浪狗视为流浪狗的管理人,有时候起好心反而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有热心可以把流浪狗直接领养或者送到当地的流浪狗收养所,不能让爱心变质,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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