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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2800网购乌龟被判刑 从网上买的猫,不到一周就死了

原生态宠物号 2025-01-04 16:48 33


男子花2800网购乌龟被判刑

花2800网购两只乌龟,被判半年!

冤吗?

活久见!网购动物竟然有被判刑的危险!

最近,武汉的郭先生在网上买了两只乌龟,没想到却因此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网购乌龟竟然有这么大的风险?

原来,郭先生买的不是一般乌龟,而是国家濒危保护动物——黄缘盒龟。

按照郭先生的说法,自己平时喜欢养龟,看到朋友圈有人卖,就花2800买了两只。细品这话,颇有几分“不知者无罪”的意思。不过按照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明知是保护动物购买才入罪。

也有网友直接指出,像郭先生这样的养龟爱好者,花2800多买两只龟,肯定会提前做功课,不知道乌龟品种的概率极小。

综合以上,个人私自养殖国家濒危保护动物,明显触犯了法律,郭先生被判刑并不冤。

买的人被判了,那卖的人呢?

根据媒体曝光的交易截图,郭先生转账的对象是“鬼蜀客服”。而有知情者扒出,这家公司专注乌龟展览、销售、运输等业务。该公司大概率有《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水产野生动物许可证》,所以它有销售和饲养的双重权利。

如此以来,卖家大概率告诉买家,自己是持证售卖,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但买家却因为没有相关饲养资格,属于个人行为,所以就会判定为有罪。

以上只是推测,更具体的野生动物养殖相关规定,还请咨询专业领域人士。

值得注意的是,现今电商平台也有各种宠物售卖,乌龟、猫狗、仓鼠、鹦鹉、兔子、鸭子、鱼一应俱全。价格也大多不贵,不到10块就能买到一只包邮的宠物。做得好的店家,销售量已经成千上万。

线上动物交易,方便、便宜、渠道更广,满足了很多动物爱好者的需求。但这里也要提醒大家,网购宠物有风险,尤其是珍稀品种,需要查阅资料,谨慎购买,以防被卖家忽悠!

网购这些东西“违法”,

判刑的不在少数,千万注意!

买东西也会违法!

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但类似的案件还不少。像郭先生这样买乌龟被判半年的,已经算轻的了,有的买家甚至因为一笔网购,被判三四年。

接下来就带大家捋一捋,到底网购哪些东西有违法风险?

第一类,古玩类收藏品。

2019年4月,山东人民检察院公布过一起案件。张先生是一名收藏爱好者,他通过一家艺术藏品网店添加了老板的微信,并购买了一件雕刻松竹梅团象牙艺术品,花了1.8万。

5个月之后,张先生被刑拘,罪名是非法购买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罚款1万,象牙制品也上缴了国家。

原来,张先生买的象牙制品由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亚洲象制成,所以构成了犯罪。

第二类,仿真枪以及枪支配件。

2020年11月,山西“吕梁第一民生”发布消息,民警在快递网点巡逻时,发现一退货男子退的货物竟然是仿真枪。随后,该男子被传唤,仿真枪上缴,并受到治安处罚。经查,该男子在网购平台购买了仿真枪和一体弹模5发。

需要注意的是,仿真枪并不是小孩的玩具枪,而是成人玩具。仿真枪由于外形像真枪,深受军武爱好者的喜欢,也曾一度是网红产品。

电商平台并不会直接售卖“仿真枪”,而是以“玩具枪”代之,并有专门的接头暗号。为了躲避快递检验,也会分零件邮寄。在此提醒大家,购买仿真枪属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国家保护动植物周边制品。

2020年12月,“梅州视窗”发布内容,梅城一男子2018年网购了5斤桫椤制品(suōluó),每斤30元,共花费15元。2020年7月,警方在该男子家查获桫椤制品。根据相关规定,桫椤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为濒危野生植物,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以上三个案件,是典型的网购违法行为。除开这些直接构成违法的,还有一些网购不合规产品,间接导致违法的,比如:请假条、车牌、病历等。

大体上来说,网购违法类目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购买国家明令规定的保护级别动植物,以及周边制品;二是具有杀伤性的管制器具,如仿真枪、弓弩等;三是有不合规用途的虚假证明。

网购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绝对安全,不要抱着侥幸猎奇心态,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网售违禁物品,电商平台仍需加强监督!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

当我们一边感叹万能的淘宝时,也一定要警惕各种网购套路。而这些网购违法案件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原因一,买家和卖家法律意识淡薄。

有些卖家为了赚钱,的确不惜以身犯法。但也有部分卖家和买家,压根不知道买卖的东西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所以在此也提醒大家,对于一些不常见的动植物制品,进行买卖的时候,最好提前查阅相关资料,做足功课。

原因二,商家套路隐秘。

线上交易在给常规购物提供便利的也给了非法卖家很多操作空间。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最近一两年兴起的短视频平台,都有意借平台吸引顾客,然后转战个人社交账号,进行非法交易。

原因三,电商平台监管力度不够。

很多网店只是为了引流,没有直接售卖,所以电商平台难以监管。但与此电商平台在野生动植物售卖这一块,确实存在监管缺陷。

直到2020年3月,疫情大规模爆发,关于野生动物穿山甲带来新冠病毒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淘宝才紧急下架了一批跟穿山甲相关的产品,这些产品自称添加了穿山甲鳞片。同年,淘宝才开始禁售网眼细密的捕鸟网、以及违法电鱼器具。

在电商平台搜索“捕鸟网”,出现的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绿网计划”。

整体上来看,网售违禁物品受到的监管越来越大。但总归还是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而更多的人作为普通消费者,务必要记住那句经典的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本质上,无论是野生动植物、还是管制器具,都会给社会带来伤害。而普通消费者要做的,就是多留一份心,便少一份对社会、对自然以及对自己的伤害!

作者:老电

从网上买的猫,不到一周就死了

都说网购可以

“7天无理由退货”

但如果是购买活体宠物呢?

网购宠物猫到家后一周内死亡

除退还购买费用外

买家该不该得到其他赔偿

理应赔偿的标准该如何界定?

一起进入今天的普法时间

……

基本案情

小王想要在网上购买小猫咪,在淘宝某店铺下单付定金后,根据客服指引添加企业微信,双方在微信上视频选猫,之后小王向该宠物店微信转账1580元购猫,没成想小猫到货后不到七天死亡,双方就退款及赔偿问题产生较大争议,王某遂将宠物店起诉至孟津区法院。

原告小王诉称:

宠物店没有按约定提供正规疫苗本及检疫合格证明,猫咪到家不到一周就死亡,原因肯定是出售的猫咪本身就存在健康问题,宠物店应退回购猫款并赔偿我的损失。

被告宠物店辩称:

我同意退回购猫款。但是对方没提供猫咪检测报告,证明不了猫咪死亡原因是猫咪本身有健康问题,所以我对其他赔偿不认可。

· 被告该不该进行其他赔偿,决定赔偿的标准该怎么界定?

调解结果

法院调解:被告宠物店退还原告王某购猫款并赔偿一定的合理损失。

法官说法

该案系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出卖人在互联网上展示标的物并发出要约,买受人通过互联网订立买卖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在案件中,宠物店没有按约定提供正规疫苗本及检疫合格证明,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理应向买家进行赔偿。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观念更新,宠物的陪伴功能日渐凸显,养宠物成为一种新生活时尚,而网购平台和快递的发展促使了一部分人选择网购宠物。

消费者在享受网购宠物的便捷的要谨慎选择更为规范的网购平台下单付款,及时向商家索取检疫证明和健康免疫证明,保留购买支付记录,避免购买到健康不合格的宠物。

买卖合同存在纠纷

法律如何规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近年来,“宠物经济”不断升温,宠物消费纠纷同样频发。由于这类交易属于活体交易的范畴,不同于其他消费品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相关纠纷处理起来争议较多。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1、擦亮双眼,避免选购误区

为避免纠纷,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前往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店;在挑选到心仪的宠物后,可要求店家出具宠物检疫证明等健康材料。在签订买卖合也要留意各项条款,最好注明购买品种、健康证明等内容,并做好凭证留存,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诚信经营,方是长久之计

宠物店作为经营者,在出售宠物前,一定要对它们进行必要的体检,为消费者提供身体健康的宠物,这是最基本的义务之一。反之,如果明知是病猫病狗但仍称宠物身体健康而予以出售,则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这也提醒各位商家,切勿“知病售病”,牢记诚信经营,方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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